皇池偷拍案與創意私房有關 士林地院依販賣性影像罪判惡狼5年6月徒刑

北投泉池溫泉去年流出偷拍性影像,士檢查出林男與網友組成偷拍集團,將私密影像上傳「創意私房」等網路社羣販售,牟利113萬元,逾10人受害,偵結起訴、痛斥「不齒」;案經審理,士林地院今依販賣性影像等罪判刑5年6月、拘役30天。

起訴指出,綽號「老馬」的不詳網友主持「創意私房」社羣,規定其他網友繳交最低1800人民幣、經審覈後可成會員,獲得買賣性影像資格,只用虛擬貨幣交易、規避查緝。

林男等人2019年8月申請創意私房會員,在社羣中販售女子偷拍影像,食髓知味,2021年又透過將雨傘傘面挖洞暗藏攝影鏡頭,或以針孔攝影機尾隨女子裙底等方式,在臺北市四處偷拍,在網路上由共犯加工浮水印後,上傳社羣販賣牟利。

林男2023年7月12日起以「Argos原創湯旅」爲題,發佈多達17部在北投皇池湯屋偷拍的影片,事件曝光後檢警透過該社羣虛擬貨幣金流追查,鎖定林男身分,2024年6月搜索查扣17支做案手機、加工過的雨傘、運動相機等證物,查出林男近年至少4次將偷拍性影像上傳社羣販售,其中2次被害人未提告,初步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2024年10月率先依販賣他人遭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侵入建築﹑公然猥褻﹑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林男,強調林男等人犯罪手段「令人不齒」,危害被害人身心甚巨,向法院建請重懲,其餘12名被告持續偵辦。

起初士檢將林男移審士院,法官認定全案仍有被告未到案,且林男曾依他人指示刪除虛擬貨幣冷錢包、將空白手機交由檢方偵查等情,有僞證、勾串共犯之虞,裁定續押禁見;士院去年12月12日首次開庭,林男當庭全認罪,辯護人提交保請求,法官考量林男坦承全部犯行,原有滅證風險降低,命其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不得外出、限制出境出海、加以科技監控。

士林地院今宣判,依販賣性影像罪判徒刑5年6月、公然猥褻罪判拘役30天,沒收扣案所得。

士林地方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