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妻偷吃!尪偷拍LINE對話當離婚證據 下場慘了

彰化一名男子阿元(化名)因懷疑妻子小婷(化名)在外有不正常關係,竟利用年幼子女使用妻子iPad的機會,偷看並翻拍妻子與友人的LINE對話紀錄,事後更將這些「私密對話」當作證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不少夫妻爲了蒐證對方外遇,常會鋌而走險私下調查,但小心此舉恐觸法!彰化一名男子阿元(化名)因懷疑妻子小婷(化名)在外有不正常關係,竟利用年幼子女使用妻子iPad的機會,偷看並翻拍妻子與友人的LINE對話紀錄,事後更將這些「私密對話」當作證據,向法院提告求償。結果不但沒討到便宜,反而因爲侵犯隱私,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元與妻子感情不睦,小孩主要由妻子照顧。111年上半年間,阿元到妻子住處陪小孩時,趁小孩使用媽媽的iPad,竟動起歪腦筋,未經同意就點開妻子與友人的LINE對話紀錄,並用手機一張張拍下,作爲日後打民事官司、控告妻子侵害配偶權的「王牌證據」。

阿元事後辯稱,當時只是在教小孩設定LINE的聊天室背景,是對話紀錄「自己跳出來」,他才順手拍照蒐證,且強調自己是爲了維護婚姻的重大利益,並沒有犯意。

不過,法官審理後打臉其說法,認爲夫妻間雖然有忠貞義務,但不代表可以因此毫無底線地侵犯對方隱私。法官痛批,就算是要蒐證配偶外遇,也不能用非法手段,否則就跟窺探隱私的徵信社沒兩樣。況且通姦罪都已除罪化,爲了民事賠償就竊錄他人對話,無論是公益性或必要性都明顯不足。

此外,法官也認定,這些LINE對話內容屬於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的個人資料,阿元未經同意就蒐集、利用,還當作訴訟附件,已經觸法。

全案審理後,彰化地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阿元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用來翻拍對話的手機也要沒收。至於阿元被控利用小孩「入侵」妻子電腦設備的部分,因證據不足,法院判決不另爲無罪諭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