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新能源分拆回A:均價下降、棄風棄光率上升,狂奔背後消納成關鍵
已是3月中旬,深交所終於迎來了2025年首家IPO申報公司。
華潤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新能源”)向深交所遞交主板上市申請,保薦機構爲中金公司、中信證券。
早在2023年6月,華潤電力(00836. HK)就曾發佈公告,宣佈籌劃分拆華潤新能源上市,預計分拆公司將於2023年下半年向深交所提交A股上市申請。
因此,華潤新能源深交所IPO實際上已遲來了一年半。
此次華潤新能源擬募資245億元,用於新能源基地項目、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綠色生態發展綜合利用項目、融合發展型新能源項目。
若能足額完成募資目標,華潤新能源將成爲深交所歷史上最大規模的IPO項目。
規模裝機量居於國內前列,毛利率逐漸下降
華潤新能源是華潤電力控制的企業中投資、開發、運營和管理風力、太陽能發電站的唯一平臺,主要產品爲電力。
截至2024年9月30日,華潤新能源主要資產覆蓋國內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控股發電項目併網裝機容量爲2820.69萬千瓦,佔全國市場份額爲2.25%,居於行業前列。其中,風力發電項目2156.64萬千瓦,佔全國市場份額爲4.50%,太陽能發電項目664.05萬千瓦,佔全國市場份額爲0.86%。
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1-9月(“報告期”),華潤新能源營業收入分別爲171.34億元、181.98億元、205.12億元及171.50億元;淨利潤分別爲65.76億元、64.58億元、84.59億元及63.49億元。
其中風力發電產生的收入仍佔主要地位,報告期內分別爲161.36億元、170.57億元、188.27億元和147.82億元,收入佔比分別爲96.14%、95.43%、92.39%及87.38%。
報告期各期,華潤新能源的毛利率分別爲62.88%、60.97%、60.75%及57.68%;其中風力發電業務毛利率分別爲63.18%、61.63%、61.15%和59.18%;太陽能發電業務毛利率分別爲59.24%、62.60%、57.80%和50.92%,太陽能業務的佔比上升拉低了公司整體毛利率水平。
可以看出,華潤新能源的風力發電及太陽能發電的毛利率均顯著下降。
風力發電方面,因政策原因,近年來新能源項目的核準電價(標杆+補貼)整體呈下降趨勢,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覈准的陸上風電項目全面實現平價上網,國家不再補貼,且市場化交易電量規模逐年上升,拉低風力發電業務平均上網電價,且營業成本主要爲發電項目相應的折舊攤銷及運營成本,規模效應下單位成本降速低於電價降速。
太陽能發電方面,自2021年起,中央財政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佈式光伏項目不再補貼,實行平價上網,加之裝機容量快速提升使得平價上網電量佔比提高,降低了太陽能發電業務整體平均上網電價。
新能源國家補貼退坡,或存回收風險
目前,華潤新能源仍面臨一些風險。
一方面是,上文提到的新能源補貼退坡。
2021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2021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佈式光伏項目和新覈准陸上風電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實行平價上網;新覈准(備案)海上風電項目、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由當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備條件的可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
此前,可再生能源補貼貢獻了華潤新能源三成以上的營收。
報告期內,華潤新能源確認可再生能源補貼收入分別爲63.03億元、63.32億元、64.79億元和49.10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爲36.79%、34.80%、31.59%和28.63%。
假如去除補貼影響,華潤新能源淨利率也將大幅減至個位數。
並且,應獲得的補貼中,有較大部分處於拖欠狀態。報告期各期,華潤新能源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爲149.65億元、149.54億元、193.30億元及222.91億元。
應收賬款主要由應收可再生能源補貼款構成,報告期各期末佔應收賬款的比例分別爲91.07%、90.80%、89.82%和91.57%。截至2024年9月30日應收可再生能源補貼賬面價值高達204.75億元。
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由國家財政安排,前期由於補貼附加資金不足,發放週期較長,對於已經納入補貼目錄或補貼清單的發電項目,通常1-4年方能收回補貼。
爲了讓應收補貼款項流動起來,報告期內,華潤新能源將合併範圍內部分項目公司應收補貼款轉讓給控股股東華潤電力使其作爲標的資產發行資產支持票據(ABN)。2021年度合計轉讓項目公司應收補貼款20.05億元,並確認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損失1.28億元。
目前,全國範圍內正在進行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覈查工作。根據補貼自查通知要求,發電企業須對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已併網,有補貼需求的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和生物質發電項目開展自查工作,最終覈查結果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若後續可再生能源補貼政策進一步發生變化,或補貼覈查工作的進展不及預期,導致公司部分可再生能源項目最終無法納入全口徑合規清單或無法進入補貼目錄,則華潤新能源存在無法確認部分補貼收入或退回部分補貼款的風險,且部分可再生能源資產可能存在減值風險。
棄風棄光率上升,消納問題待解
另一方面,新能源發電市場化交易規模逐步增加。
2022年1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到2025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建成,到2030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基本建成,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交易。
報告期各期,華潤新能源風力發電平均上網電價分別爲0.50元/千瓦時、0.47元/千瓦時、0.46元/千瓦時及0.44元/千瓦時;太陽能發電平均上網電價分別爲0.56元/千瓦時、0.52元/千瓦時、0.33元/千瓦時及0.32元/千瓦時。
當下已來到市場化的關鍵節點,向前看存在諸多不確定性。
隨着新能源發電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規模的擴大,未來上網電價存在波動甚至進一步下降風險,可能對華潤新能源業績產生不確定性影響。
此外,裝機規模和消納能力是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兩翼。2025年全國能源工作會顯示,截至2024年底,全國風電裝機約5.1億千瓦、光伏裝機約8.4億千瓦。高速增長的裝機量對電網的消納能力提出了考驗。
華潤新能源已併網風力及太陽能發電項目必須服從當地電網公司的統一調度,當電網用電需求小於發電供應時,發電企業必須根據電網的調度要求減少發電量。
由於風能、太陽能資源難以跨期存儲、週轉,且目前技術條件有限,限電使得發電企業無法按照設計和計劃充分利用項目所在地的風能、太陽能資源,造成發電量不及預期。發電設備可正常運作,但因電網消納能力不足、發電不穩定、建設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設備停止運作的現象被稱爲“棄風”或“棄光”。
2023年全國風電利用率爲97.3%、光伏發電利用率爲98.0%。到2024年,全國光伏發電利用率爲96.8%,全國風電利用率爲95.9%,均同比下降。
根據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的統計,2024年前4個月,甘肅、青海、西藏等地的新能源利用率已多次降至95%以下;其中,西藏自治區1月至4月光伏發電利用率僅爲71.8%。
報告期內,華潤新能源棄風率分別爲3.31%、3.54%、2.80%及4.39%,棄光率分別爲1.52%、1.41%、1.52%基5.87%。2024年,棄風棄光率均有所上升。
經濟學家林伯強指出,新能源的不穩定性,導致其在電力市場競爭中優勢並不明顯。推動新能源消納,核心問題是構建安全穩定的新型電力系統。但在能源改革中,能源的安全性、綠色性、經濟性很難完全同時滿足,任何一種能源都難以做到既供給充足,又價格便宜,還清潔環保。
“穩定的新能源電力供應,將帶來更高的發電成本。這(指成本)在各個利益主體間如何分配?”林伯強認爲,從長期來看,還需要進一步深化電價機制改革。
未來,規模的增長和消納能力的匹配仍是擺在新能源行業參與者面前共同的課題。
能源型央國企的轉型難題,報告期內涉數百項行政處罰
目前,華潤新能源的唯一股東爲華潤電力。
2003年11月,華潤電力登陸港股,截至4月1日收盤,總市值約970億港元,PE(TTM)爲6.74,遠低於A股市場的純新能源運營商,如三峽能源(600905. SH)、節能風電(601016. SH)、太陽能(000591. SZ)等,同期PE(TTM)分別爲18.12、14.55、10.29。
此外,傳統能源型央企都面臨着轉型問題。尤其是於2024年8月印發《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5%左右,中央層面首次對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進行系統部署。
2023年底開始,嗅覺靈敏的國央企扎堆成立新能源公司。
這一年也是大型電力企業分拆新能源業務上市的高峰期,中國華電、中國電建等央企紛紛宣佈分拆新能源業務獨立上市。3月3日,華電集團旗下華電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滬市主板IPO獲受理(已於2025年3月25日提交註冊);而早在2023年6月2日,中國電建(601669. SH)曾公告擬籌劃分拆電建新能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
儘管公司實力雄厚,但風力發電和太陽能發電項目在選址時要綜合評判當地自然資源稟賦和本地消納能力及當地電網輸送容量制約的情況,而優質風能和太陽能資源主要分佈區域有限,若同時兼顧保障本地消納能力及發電自然資源優質的需求,優質發電項目將隨着“雙碳”目標的深入日益稀缺。
因此各家都在搶點位、上規模,甚至有時已經顧不得合法合規問題。
報告期內,華潤新能源共受到239項行政處罰,涉及安全生產、建設施工、環保、土地使用、消防等事項。
處罰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有137項,其中98項與土地使用相關,包括未經批准就擅自開工建設,或超審批違法佔地;24項與施工許可相關,包括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改變風機數量及位置未報批等。
甚至於有子公司曾因此受到刑事處罰。2022年6月18日,原華潤新能源全資子公司華潤風電(新豐)有限公司因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2023年6月26日,該公司被轉讓給華潤電力旗下的深圳南國能源有限公司,剝離華潤新能源體系。
報告期各期,華潤新能源罰款及滯納金分別爲572.52萬元、2793.55萬元、1016.11萬元及1208.25萬元。
【敬告讀者:本文基於公開資料信息或受訪者提供的相關內容撰寫,全球財說及文章作者不保證相關信息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無論何種情況下,本文內容均不構成投資建議。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