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知道!搭火車「犯1事」違規最高罰7500元 臺鐵已開罰

臺鐵表示若違規攜帶蛇類上車,依《鐵路法》第71條可處1500元至7500元罰鍰。 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劉學聖攝影

臺鐵近日提醒民衆,爲維護乘車安全與秩序,明文規定不得攜帶蛇類、猛獸或其他可能危害他人之動物搭乘列車。若違規攜帶蛇類上車,依《鐵路法》第71條可處1500元至7500元罰鍰,情節嚴重甚至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處3日以下拘留或最高12000元罰鍰。

臺鐵指出,除了禁止蛇類與猛獸,臺鐵對於可攜帶動物也有明確規範。民衆若欲攜帶貓、狗、兔、魚蝦、烏龜、鼠類(不含家鼠與錢鼠)等寵物,須裝入55×45×38公分以下箱籠或袋子,且包裝必須穩固、無異味與排泄物滲漏疑慮,並應放置於座位下方。導盲犬、輔助犬、政府值勤犬等則屬合法可攜範圍。

文章曝光後,引起不少民衆反彈聲浪,「蛇是猛獸嗎?爲什麼不行?蛇爲什麼會危害他人?」、「不但歧視還很無知」、「既過時又充滿歧視的規定」、「寵物蛇比貓狗更乾淨安全吧」、「我也覺得貓狗比較可怕耶」、「現在是古代嗎?」。

臺鐵日前才發生過自強號上有蛇事件,也呼籲旅客出門前詳閱相關規定,避免因攜帶不當物品影響乘車權益,並共同維護舒適安全的搭車環境。臺鐵指出,依鐵路法規定,民衆未依規定自行攜帶動物進入車廂,不聽勸阻者,可罰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