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調車意外連5起 鐵道局:調查發現違規將開罰

▲臺鐵2個月來已經發第5起調車異常或事故。(資料示意圖/臺鐵公司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臺鐵昨(18日)深夜在七堵進行調車作業時,調動機解聯欲單機出庫,調車人員疏於確認即開車,將轉轍器擠壞,該起調車意外已2個月來第5起。交通部鐵道局表示,之前2起調查出爐發現未依規定調車,已要求臺鐵加強內部管理稽覈,針對冒進號誌、退行推進或調車未採必要防護,若調查確認違反規定,將會開罰。

臺鐵昨深夜21時許七堵調車場內在調車完畢後,調動機解聯欲單機出庫,因調車人員疏於確認即開出,導致擠出130號轉轍器而使杆件受損。該案臺鐵運安處調查中,將對相關疏忽人員依規定嚴懲,。並加強相關演練。

由於該起事件已是臺鐵2個月內第5起調車異常事件,交通部鐵道局表示,鐵道局自113年起,除年度定期檢查外,另就影響臺鐵行車安全之安全關鍵項目全年執行「例行性檢查」,以及高風險項目辦理「特別檢查」;此外就可能造成高風險出軌、碰撞、火災事故之前兆如冒進號誌、列車分離、車輛故障等行車異常事件加強調查,找出原因及提出應改進事項要求臺鐵限期改善及列管追蹤。

鐵道局指出,有關近來臺鐵發生5起調車作業事故事件,鐵道局均已進行調查作業中,其中113年12月19日「花蓮機務段洗車線出軌事故」及同日「潮州基地列車撞止衝擋事件」初步調查結果發現,有未依鐵路行車規則第38條規定「在非列車行進方向最前部車輛之駕駛室,辦理調車作業時,未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情事,已要求臺鐵公司加強內部管理及稽覈作業,以防範調車事故事件的發生。

此外,鐵道局強調,另依交通部指示,已於114年2月14日行文各鐵路機構,要求落實管理相關人員依鐵路法規定行車運轉,並將針對「冒進號誌」、「退行運轉、推進運轉及調車時未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及「同一閉塞區間同時運轉二列以上列車」之高危害風險行爲,依據鐵路法第66-1條第1項第3款及鐵路行車規則第33、38、39及44條規定加強執法。

鐵道局受訪時說明,相關事故或異常事件經調查後,若發現有違反相關規定情事,將會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