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豬排「流竄南北」 過期2年照賣!2.3萬片全被吃下肚

高雄地檢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並請法院對蔡男從重量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全芳味食品公司負責人蔡姓男子,向南部經營30年的老字號肉品公司進貨2萬3千片豬排,但銷售不如預期,蔡男在產品逾期後竟鋌而走險,指使員工竄改包裝上有效日期,將過期豬排銷往知名連鎖賣場及南部多家門市,檢調查出其中超過萬片已過期2年仍流入市面供民衆食用,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將蔡男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2年以上。

高雄地檢署指出,蔡姓男子明知該批豬排有效期限至2022年9月,卻從2022年底起指示員工以去漬油抹除原有標示,再以打印機重印「有效期限2025年6月」等新標籤,透過LINE團購、實體門市及直播平臺販售,每包售價70至80元,經統計約有1萬多片改標後商品流入市面,販售區域涵蓋臺南、高雄、新北及雲林。

整起案件起於原供貨肉品公司員工,發現有疑似過期產品仍在市面販售,向主管通報後主動檢舉,雄檢檢察官李侑姿、吳書怡、呂尚恩、張良鏡會同調查局與衛生單位搜索倉儲、門市及冷凍庫,現場查扣逾期豬排451箱、相關帳冊與打印設備,並確認尚有大量逾期豬排待售,部分商品標示變造明顯,惟消費者不易察覺,已構成具體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檢方強調,蔡男經營食品批發業者多年,理應熟知食安規範,卻爲圖不法利益,在長達兩年期間持續改標販售逾期食品,對消費者健康與市場信賴基礎造成嚴重衝擊,全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並請法院對蔡男從重量刑2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全芳味公司部分則求科罰金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