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2年改標 萬片豬排吃下肚

雄檢會同調查局與衛生單位搜索倉儲、門市及冷凍庫,即時查扣逾期豬排451箱避免流出,但已經出貨被吃下肚的豬排仍數量可觀。(調查局提供/丁治綱高雄傳真)

位於彰化的全芳味食品公司負責人蔡富祥,3年前購入2萬3000片豬排,因銷售狀況不佳,竟在產品過期後持續指示員工竄改包裝有效日期販售,檢調去年底查獲時,已有逾期2年的上萬片豬排流入市面,且部分已被民衆吃下肚。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29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蔡富祥和全芳味公司,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處蔡2年以上有期徒刑、全芳味公司重判罰金500萬元。

檢方起訴指出,蔡富祥在2022年4月間,向南部經營30年的老字號肉品公司購入2萬3000片豬排,但到了同年9月有效期限到期後,因賣出不到2000片,蔡就從2022年底起指示外籍移工以去漬油抹除原標示後,重印「有效期限2025年6月」的新標籤,再以每包70至80元價格透過LINE團購、實體門市及直播平臺售出7000多片。

由於仍有大量過期豬排庫存,經蔡一改再改有效期限,最後效期被竄改至2025年6月19日,檢調統計,2年內約有1萬多片改標商品流入市面,販售區域涵蓋臺南、高雄、新北及雲林。

原供貨肉品公司員工去年10月網購時,驚見自家公司早已停產的豬排仍在市面流通,機警地向公司主管通報,肉品公司也立即向檢方檢舉,雄檢受理後派檢察官李侑姿、吳書怡、呂尚恩、張良鏡指揮調查局與衛生單位搜索全芳位食品的倉儲、門市及冷凍庫,查扣逾期豬排451箱。

檢方認爲,蔡富祥經營食品批發多年,爲圖不法利益,2年期間持續改標販售過期食品,對消費者健康與市場信賴基礎嚴重衝擊,依違反食安法等罪起訴蔡富祥和全芳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