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管法三讀延役也沒用 核能三公投民進黨曾不甩
經濟部表示,各項子法及核安檢查事項均有待覈安會修訂,在覈三廠2號機運轉執照於5月17日屆期前,核電廠運轉執照期限仍是40年,核三廠2號機會如期停機。圖/本報資料照片
核三廠二號機運轉執照即將在5月17日到期,臺灣將正式邁入非核家園。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搶在非核家園前給予核電延役法源依據。不過回顧2018年以核養綠3公投過關,但民進黨仍續推非核家園,如今新法本無強制力,政院也可不申請延役,非核家園恐怕仍會如期進行。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明定核能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屆滿,須再繼續運轉,經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無虞」,就可以申請再運轉20年。立院人士分析,這是給予核電再運轉的法源依據,要不要執行,球仍在政院手上。
立院三讀給予核電延役法源依據,但顯然政院不買單。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接受廣播專訪稱,即使通過修法,核三廠也要先依法除役再重啓。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則在立法院三讀後表示,「無相關延役評估規劃」。
回顧過去曾有多項能源公投案,但民進黨也未按照公投結果執行。例如2018年,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發起公投提案爲「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結果有效同意票數超過25%門檻過關,但經濟部依公投結果修正「電業法」刪除2025年非核家園年限,不過核電廠陸續到期也未提出申請延役。
另外,臺中市長盧秀燕曾於2018年領銜提出「爲改善空氣污染,減少由火力電廠所排放PM2.5對國民健康之危害,你是否贊成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儘管公投案過關,但火力發電佔比仍然未降,2018年火力發電佔比爲84%,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指核三廠執照到期後,屆時火力發電佔比將達84%。
而2018年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提出「你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該公投案也過關,不過雖然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於2018年10月12日宣佈停建,但臺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劃去年通過環評,當時盧秀燕曾批評中火等於再增加4座機組,將成全球最大火力發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