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肝診所違法打疫苗挨罰200萬 提告「大逆轉」免罰確定
好心肝違法打疫苗挨罰200萬元,提告抗罰逆轉勝(示意圖,達志影像)
2021年新冠疫情期間,臺北市好心肝診所被爆私下幫民衆打疫苗,引發各界關切,臺北市衛生局裁處200萬元罰鍰,好心肝診所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敗訴,但二審最高行政法院認爲,中央指揮中心以其名義自行對外發布的預防接種應變措施,醫療機構縱然未予配合,不得予以裁罰,逆轉改判免罰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傳防法主管機關或中央指揮中心依法律授權發佈之預防接種政策或相關必要應變措施,若屬法規命令的性質,也應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始生其規範效力。中央指揮中心僅以記者會發布新聞、發函轉知合約醫療院所或在網頁上公告等方式發佈,欠缺法規命令的生效要件,不生其規範效力,好心肝診所所爲接種行爲即使有未配合辦理的情形,也不構成違反傳防法規定的情事,不得依規定裁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認爲,好心肝診所在2021年6月4日已替相關醫事人員和員工接種疫苗,同年月7至8日仍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領取covid-19公費疫苗,卻未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替醫事人員、防疫人員、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接種,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依法裁罰200萬元罰鍰,但最高行政法院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