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肝特權疫苗免罰 網見法院理由驚:當年罰款要退嗎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好心肝診所違反指揮中心施打疫苗的規定,遭裁處200萬元,如今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免罰確定。(資料照/陳君瑋攝)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北市好心肝診所未依照預防接種政策,幫超過700名非第一至第三類人員打疫苗,遭批是特權疫苗,事後被臺北市政府裁罰200萬元,好心肝診所提出行政訴願後,最高行政法院改判免罰確定,消息曝光後讓網友炸鍋狂罵,更有不少人好奇,若指揮中心的規定可以不遵守,那過去沒戴口罩或確診趴趴走的人,是否也都不算違規,當初被罰的錢都應該退回。
最高行政法院認爲,指揮中心發佈的預防接種政策或相關必要應變措施僅透過記者會的方式發佈新聞、發函轉知合約醫療院所或在網頁上公告等方式發佈,但正常法規命令要生效應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因此相關政策欠缺法規命令生效要件,即使好心肝診所未配合辦理也不構成違規,全案改判免罰確定。
消息曝光後在網路上引起熱議,PTT網友怒罵「有黨證,好安心」、「中央伍爲準,地方還敢動啊」、「所以指揮中心是非法組織是不是」、「每天開記者會昭告天下,居然缺乏生效要件,真的笑死」、「法院認證沒有違規,你各位再講特權疫苗的通通槍斃」、「這些法官已經不是恐龍了,根本都是智障吧」、「一堆賤民還妄想跟天龍人平起平坐,笑死」。
也有不少人說「以後就是人不爲己天誅地滅,嘻嘻」、「法院認證指揮中心是一坨屎」、「如果記者會不算公告,那違反其他事情被罰的是不是都可以提救濟了,比如確診外出被罰錢的可以嗎」、「所以之前沒戴口罩被罰的那些人,現在都應該還錢對嗎」、「指揮中心那時候下了多少規定啊,現在可以全部翻出來吵了吧」、「所以指揮中心的規定都是屁話?當初爲了遵守戴口罩規定一堆人吵架,還有女店員眼睛被挖,真的好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