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歉意?臺南舞廳小姐酒毒駕撞死人 未付喪葬費或調解「判刑曝光」

在臺南市某舞廳上班的魏姓女子前年8月23日在安平區友人住處喝整晚,還施用K他命後,清晨駕駛白色奧迪上路,行駛至健康三街與府平路口左轉時,追撞孫姓婦人致頭部重創,送醫不治。2年仍未跟家屬調解,也沒有按照約定支付喪葬費或擬定賠償計劃彌補過錯,國民法官今判她8年半。

臺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指出,魏女坦承犯行,並經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調查相關檢察官、辯護人所聲請調查證據,認定她的行爲成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同時,魏女符合自首要件,又審酌她在案發現場承認自己是駕駛人,於檢警調查過程中無推卸責任,已經符合悔過及節省司法資源的要件,減輕其刑。

合議庭指出,魏女清楚知道飲用酒類、施用毒品後不應該開車上路,以對自身及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威脅,竟明知自己酒後且吸食毒品、服用安眠藥物,注意力、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操控能力均造成影響,且不顧自身已經有走路不穩的狀況,未以其他方式代步或留宿,心存僥倖地開車回家,可見她是在無任何外界刺激、不得已的情況下,自己選擇了違法的行爲。

合議庭認爲,魏女吐氣所含酒精濃度,以及尿液中所含毒品代謝物的送驗結果,數值甚高,且她危險駕駛的行爲,猛力撞擊正在行走中無辜的孫婦,剝奪其寶貴的生命,從此和家屬天人永隔,與兒孫共享天倫之樂的期盼終成泡影,一輩子須承受慟失至親的傷痛,她犯罪所生的損害非常嚴重。

另考量魏女犯後自始坦承犯罪,但事發迄今已2年,仍態度消極未跟家屬達成調解,期間的收入盡挪爲他用,也沒有按照約定支付喪葬費用或擬定賠償計劃彌補過錯,讓人感受不到絲毫歉意,所以不適合對她做過多有利的考量。

合議庭最後衡量她的智識程度、職業、家庭經濟狀況,及與量刑有關的一切情狀,認她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6月。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臺南地院指出,事發迄今已2年,魏女仍態度消極未跟家屬達成調解,也沒有按照約定支付喪葬費用或擬定賠償計劃彌補過錯,讓人感受不到絲毫歉意。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