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官威!不承認就關起來 高雄警逼洗車工「認罪」性侵女學生

警察示意圖。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高雄市黃姓洗車工被控騎機車撞倒女高中生,再以手指性侵得逞,但法院調查發現,黃始終否認犯行,卻因承辦警員不斷恫嚇「如果不認罪,就上銬帶回警局,一定會被關起來」,他才受警員引導而自白,其餘證據不足,一、二審均判黃無罪,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黃無罪確定。

黃被控2022年3月16日上午5時許,先在住處遮掩機車車牌,再騎車於前鎮區見女高中生獨自走在人行道上,先撞倒對方壓制在地,再以手摀住嘴巴阻止女高中生呼救,最後以戴着工業用手套的手指,強行性侵得逞,犯後騎車逃逸。

黃否認犯行,供稱監視器拍到的嫌犯不是他,他會於警詢時自白承認,是因警員到住處實施搜索時,跟他、父親及哥哥全家人說機車是從他們住處騎出去的,只要有騎車的人全部都要收押,並表示如果承認,檢察官可能會因自白釋放,他纔會想說出來承認,這樣他和家人就不會被羈押了。

高雄地方法院勘驗警員至黃住處搜索時的筆錄,發現搜索過程中,警員播放案發時錄影畫面後,黃始終否認犯案,而警員多次以「如果不認罪即欲將黃及家人上手銬帶回警局,且一定會被檢察官羈押、關起來」等語,要求黃或家人認罪。

高雄地院判決指出,黃在警詢之初,有先表示欲請律師,警員卻忽視黃的請求,警詢過程中也可明顯看出黃對於犯案過程並不清楚,而是由警員講述給黃聽,且黃回答警員詢問的問題時,也多望向警員、看着電腦螢幕念出內容。

判決指出,警詢過程中,警員有與黃討論筆錄內容,甚至於警詢結束後,還特別再向黃表示「你剛剛講的要記得,不要忘記,知道嗎」等語,法院認爲黃自白是透過警員引導而回答,而非出於自己意思。

再者,黃在檢察官偵訊時,雖自白犯行,但對於犯案細節、逃逸過程等,均無法清楚、明確回答,更有與事實不符的狀況,顯見黃在檢方偵訊時,是憑警詢時的印象回答檢察官問題,認爲黃的自白不能作爲證據。

法院認爲,除了黃的自白之外,依卷內各項事證,難以認定黃就是性侵女高中生的犯嫌,因此一、二審均判決黃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黃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