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實產教深度融合的法治保障

將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實踐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有利於以制度之治促進職業教育可持續發展

據媒體報道,去年3月,《天津市職業教育產教融合促進條例》正式施行。條例施行一年來,有力推動了天津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天津市持續完善產教融合制度保障,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主體、院校支撐的運行機制。天津市還持續提升“兩翼”建設能級,有效鏈接高校、職業院校和領軍企業資源,通過訂單班、特色學徒制、現場工程師等形式推動聯合培養人才3.2萬餘人,開展技術創新優化、關鍵技術攻關近2000項。

天津通過出臺創設性條款既開創了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地方立法的先河,從制度層面打通產教融合,化解產教融合實踐中的“腸梗阻”,爲產教融合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更爲全國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區域性立法提供了可借鑑的法治經驗。

產教融合是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基本路徑,近年來,我國先後頒佈實施了《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職業教育產教融合賦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等政策,不斷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相關政策文件推動了學校與企業在專業設置、課程開設、技術研發與生產服務等方面的深度融合,逐步開創了產教良性互動、校企優勢互補的產教深度融合發展格局。

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是個系統工程,涉及政府、行業、企業、學校、學生等諸多主體利益,需要從制度層面構建好其運行協調機制、利益保障機制、責任追究機制、權利救濟機制等。必須從根本上解決職業教育產教融合過程中“上熱下冷”“激勵不足”等問題,不斷提升職業教育產教供需契合度、人才培養精準度、服務發展貢獻度。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將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實踐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有利於以制度之治促進職業教育可持續發展。

深入推進產教融合的根本目標在於培養大批大國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解決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的結構性矛盾。在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法治建設中,學校和企業是兩個基本辦學主體,因此,需要強化兩者的重要地位,明確雙方責任權利,推動職業教育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的人才、創新、技術、資本、管理等要素雙向融合,構建校企專業共建、人才共育、過程共管、資源共享、責任共擔的產教融合新機制。

天津以立法形式推動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經驗值得借鑑,各地應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結合本區域職業教育與產業發展情況,在立法中明確政府、行業、企業和學校在產教融合中的權責關係、法律責任,以法治力量暢通職業教育、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的良性循環。當前,推動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制度落實,必須緊緊圍繞激勵政策,以市域產教聯合體和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建設爲核心,推動各方主體自覺參與產教融合,保障各方權益,特別是要發揮企業的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推動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產教融合。

(作者系湖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副校長、研究員)

《中國教育報》2025年05月12日 第02版

作者: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