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總統辦公室主任着軍裝指點軍務 離譜亂套(李珅宇)
陳羿伶違法穿軍裝擺拍。(圖/陳羿伶臉書)
賴清德總統辦公室主任陳羿伶日前漢光演習結束後,在個人臉書PO文表示,本次演習是「打掉重練,一步步推進。一年來,加緊腳步推動改革。」PO文中還附上一張自己穿着全身綠色迷彩軍服的照片,網路熱議,這人高調穿着軍服站在第一線,化身國軍將領般指點軍事改革事務,簡直把國軍看扁了!
依照中華民國陸海空軍刑法第 74 條: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若犯前項之罪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想必國防部自有家規盡職辦責。
過去曾有在選舉造勢活動中,退伍軍人身穿軍服高舉標語表態候選人,使國軍遭質疑行政不中立,隨後軍方透過蒐證、約談,告發涉嫌者冒充公務員罪,遭臺北地院判罰金2千元、緩刑2年;實際上,退伍軍人穿着軍服是否合法取決於具體情況。 通常,退伍、除役軍人經國防部邀請參加慶典、依法晉任授階,或經國防部覈准,才得穿着軍服;否則,可能違反相關法律,如《陸海空軍服制條例》和《刑法》冒用服飾罪;退伍軍人皆依法遵從,何況非軍人?!
凡中華民國軍人穿上軍服後,悉得依部隊特性、任務、職掌及所接觸環境背景等因素,按權責接受軍紀教育課程,以爲服從命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這類教育的宗旨在於謹守分際、權責相符,俾以練成綱常有紀的鐵血雄師;反之,則是違法亂紀、離譜亂套的敗兵殘師;軍隊裡也慣常以「穿着軍服的死老百姓」,以爲諷嘲粥鍋中老鼠屎的害羣之輩。
東漢末年漢靈帝的宦官張讓,自小即服侍於宮廷,協處帝王事必躬親且俱細靡遺,靈帝極爲寵信,常謂張常侍是我父,因之慣就張讓驕縱蠻橫,顛倒黑白除異已,捏造罪名殺朝臣,久之,僭越朝制自劃範疇,挖空心思矇騙靈帝,甚而自建小宮廷堂皇園地,終遭亂世殺生之禍,究其因實乃靈帝慣縱所致;軍事事務領域關乎國家安定人民生計,實不容跨越指點。
1979年美國自顧利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而與中華民國斷交,過去隨着外交邦誼所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而舉行的年度聯合軍演,乃順勢成爲《漢光演習》,基本上,國軍年度漢光演習是模擬共軍奪臺情境及我方因應劇本的重大演習,不僅可檢驗各級部隊的訓練成效與應變能力,也有助於提振民心士氣。面對中共解放軍的武力威脅,長期以來累積的演練經驗教訓,正是「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的最佳寫照。絕非任意「打掉重練」之可言!
(作者爲中華民國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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