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爲何學新加坡的野蠻?(朱駿)
藍委洪孟楷喊話行政部門,半年做「臺灣實施鞭刑嚇阻詐騙、虐童案」的可行性評估,但行政院長卓榮泰、法務部長鄭銘謙稱要先「廣納意見」再研究可行性評估。(摘自國會頻道YT)
媒體報導,新加坡近期研擬修法,以鞭刑作爲打擊詐騙的新手段,臺灣內部頗有贊同嚮慕者。藍委洪孟楷10月21日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半年做出「臺灣實施鞭刑嚇阻詐騙、虐童案」的可行性評估。洪認爲,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他拜託立法院長韓國瑜研議,下次國會外交可以去新加坡交流如何嚇阻犯罪。國民黨年輕一代主張臺灣引進鞭刑,着實令筆者大吃一驚,驚訝萬分,真是後生可畏!
中國古代除了有車裂、梟首、剝皮與凌遲……等可以短時間令人致死的刑罰,尚有些刑罰雖不致死,但會對受刑者身體外部機能造成嚴重傷害,或在身體上留下永久的印記,欲以此達到處罰目的,如黥、劓、刖、腐等,這就是一般所稱的肉刑。鞭刑自古就有,雖未被列於古時的肉刑,但究其實,一樣會破壞人體,甚至致人於死,若不死,會在人體上留下永遠的印記,對受刑者餘生身心的傷害是不可復原或磨滅的,一樣有肉刑的性質。
由於肉刑有野蠻、殘忍、落伍的性質,而且現代化刑罰講究的不再是對犯罪者報復性的懲罰,而是盡力撫平補償受害者,同時,令犯罪者恢復社會性的正常狀態與保有其生產力,給犯錯者能有糾正錯誤,回覆正常,返回社會正常生活的機會。肉刑是不可能達到這種現代化刑罰的效果的,目前大部分國家已經廢除了肉刑。只有少數仍然認知錯誤,欠缺人道精神,依戀野蠻手段,文明程度不足的國家保留鞭刑,新加坡就是其中之一,物質再進步也不能掩蓋精神思想落伍的事實。
我們的文化中自古就有「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這是一種曾經領先人類文化發展的高度精神文明,值得珍惜傳承,發揚光大。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21世紀了,德國憲法第一條寫明:「人性的尊嚴不可挑戰。」任何公權力有何正當性可以用毀傷人民身體的方式懲罰人民,令其餘生永遠生活在身上帶有恥辱印記,心中因此存有陰影的日子裡,摧殘其人性尊嚴?臺灣絕大多數人自許生活於進步文明社會,若開歷史倒車,引進帶有肉刑性質的鞭刑,能稱爲進步文明嗎?
國民黨人整天批判民進黨,不配稱民主進步,而是民主倒退,若主張甚至落實引進鞭刑,自己不是最封建倒退落伍嗎?還配批判民進黨嗎?什麼「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根本是誤選錯攻他山之石,或根本就想藉利用公帑到新加坡旅遊,接受官方招待吧?
「拜託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有概念,立刻覺醒,加以制止,否則將對臺灣與國民黨造成不可收拾的災難。
事實上,舉世最厲害的詐欺犯都在政治圈,臺灣不例外。臺灣詐欺案猖獗,受騙者衆,在很大程度上,除了個人的貪念以致自我矇蔽易於受騙之外,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應與長期以來政治人物以欺騙爲得意能事,政治壞榜樣影響社會風氣至巨所致,有樣學樣者必衆。此外,政治好騙必然敗壞政治品質,以致小民謀生不易,鋌而走險或被生活所迫誤入上當之路者亦不少吧?
子帥以正,孰敢不正?若國民黨立委想要以鞭刑對付詐欺犯,應先立法,具體描述大小政治詐欺行爲,以鞭刑懲治政治詐欺犯才合理而有正當性吧?做得到嗎?(作者爲政大國發所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