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揮別補破網心態 《職安法》修法應納入公衛師(翁瑞宏、蔡秉兼)
檢視過去《職安法》的不足,應納入國家考試認證的公衛師,透過專業職能將職場健康提升至「預防與前瞻治理」層級。圖爲勞動部長洪申翰。(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日前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這是自2013年以來最大幅度的調整,特別針對工安事故與職場霸凌提出迴應,值得肯定。然而,我們檢視過去《職安法》的不足,發現其偏重疾病與災害的補救與預防,缺乏前瞻性的公共衛生視角,未能系統性規劃職場健康管理、風險控管與員工福祉。勞工健康治理仍存在結構性缺口,此次修法應把握機會,納入國家考試認證的公衛師,透過專業職能將職場健康提升至「預防與前瞻治理」層級。
回顧職場健康治理的不足,歷史案例清楚顯示問題所在。在RCA污染案中,工人長期暴露於有害化學物質,卻缺乏完整的風險控管與健康監測,導致職業病與癌症多年後才浮現。這提醒衆人,單靠臨牀醫護的補救式照護,無法及時掌握健康威脅,也無法預防系統性問題。若職場健康治理缺少公衛師介入,仍將停留在「補破網」而非「前瞻治理」。
隨着疫情衝擊,社會更清楚看到公衛師的必要性。COVID-19期間,企業需制定防疫計劃、進行羣聚調查、建立健康監測機制,並協助員工紓解因遠距工作產生的心理壓力。這些跨領域任務超越傳統醫護專業,必須由公衛師整合風險評估、健康管理、心理支持與員工福祉,將職場健康從補救提升至預防與前瞻導向。
借鏡國際經驗,我們也看到明確示範。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提出「全人健康職場」(Total Worker Health)策略,歐盟各國亦透過跨專業合作、系統化風險管理與健康方案,確保企業在面對新興疾病與工作壓力時採取全面措施。這些案例強調,不僅要處理已發生的傷病,更要前瞻性地辨識與降低健康威脅,建立長期可持續的治理模式。相比之下,若臺灣仍侷限於醫護與臨牀照護,將難以應對新挑戰,也可能使企業在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與永續發展國際競爭中落後。
事實上,國內已有示範可資借鏡。自2024年起,臺北市政府員工健康促進辦公室首創「公衛師、心理師、職場護理師」三師團隊,守護六千多名市府員工身心健康。此模式證明,公衛師能與其他專業互補,從工作環境評估、健康監測到員工福祉規劃,全面強化職場健康治理,使企業更具韌性。
面向後疫情時代,勞工健康不再只是工安事故後的補償,而是企業治理與社會永續的重要基石。公衛師能系統性整合風險控管、執行健康監測與規劃員工福祉,協助企業建立預防與前瞻導向的健康治理制度,這正是勞工、企業與國家三方共同需求,也是修法中最不可忽視的一環。
因此,我們呼籲立法院審議《職安法》修正草案時,應明確規定第22條所定勞工健康服務人員中,必須包括公衛師。唯有如此,臺灣的職場健康治理才能真正從補破網走向前瞻治理,保障勞工健康,也提升企業永續韌性與國際競爭力。
(作者翁瑞宏爲臺北市公共衛生師公會理事長、蔡秉兼爲臺北市公共衛生師公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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