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澎湖駐艇官帶隊餐敘留小兵駐守 爽吃大餐下場曝光
海軍一名梁姓士官長於2023年5月11日晚間6時擔任澎湖「合茂艇」駐艇官時,擅離職守,帶隊餐敘,僅留一名上兵留守,經督導長官發現通報;案經澎湖地院審結,認樑男無視部隊紀律,有虧職守,依違反陸海空刑法處1年2月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澎湖地院判決指出,梁姓士官長在海軍一五一艦隊登陸艇大隊運輸二中隊服役,2023年5月11日晚間6時擔任澎湖馬公市「合茂艇」駐艇官時,應隨時掌握營區動態、管制人員在艇狀況、應付突發狀況,卻未請假或辦職務代理交接手續,擅自率領艦艇部隊的同袍離開艦艇外出餐敘,獨留一名吳姓上兵留守艦艇,直到當晚8時許才返回。
當晚艦艇長官實施夜間督導發現梁姓士官長竟帶隊外出餐敘,僅留小兵留守,等同「全員棄船」,向上呈報,海軍事後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辦;檢方提起公訴,樑男於2024年7月4日前辦理退伍,退伍後在民間造船廠工作。
澎湖地院5月19日審結,法官審酌樑男國中畢業後就讀軍校的教育程度,事發時是艦艇駐艇官,應在艦艇待命以應付突發狀況,竟無視部隊紀律,有虧職守,實屬不該。
法官考量樑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且無前科,依違反陸海空刑法處1年2月徒刑,緩刑3年,須向公庫支付6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海軍一名梁姓士官長於2023年5月11日晚間6時擔任澎湖「合茂艇」駐艇官時,擅離職守,帶隊餐敘,僅留一名上兵留守遭判刑。(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