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團前董事長陳峰一審被判處12年
本站財經7月17日訊 據財新報道,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近四年後,海航集團前董事長陳峰的一審判決於近日下發。陳峰多罪並罰,一審共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處人民幣2.21億元,沒收個人財產4000萬元。一同被判決的還有海航集團原監事長孫明宇、海航控股原董事長包啓發等人。
2021年的9月24日晚間,海航集團發佈公告稱,接到海南公安機關通知,海航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峰、首席執行官譚向東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2023年11月20日晚間,中國證監會發布一份關於海航集團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中,曾經的海航集團董事局主席、董事長陳峰的名字再度出現。
針對陳峰等原海航集團高管的違法行爲,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中也作出一定披露。決定書中稱,2018年至2020年期間,海航集團組織、指使九家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組織、指使六家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陳峰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譚向東、陳曉峰、張嶺、包啓發、何家福、杜亮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陳峰是創立海航集團的元老之一,他的人生中有近30年都與海航集團深刻關聯。從上世紀90年代起,陳峰和創始團隊帶領海航從一窮二白的地方航司發展成萬億資產的“海航系”,又一步步深陷流動性危機。直至2021年9月,陳峰被依法強制執行、股權清空,徹底退出海航歷史舞臺。
不僅是陳峰,破產重整後老股東團隊及慈航基金會在海航集團及成員企業權益全部清零,不再擁有相關股權。順利完成破產重整後,海航拆分爲四個完全獨立運營的板塊——航空板塊、機場板塊、金融板塊、商業及其他板塊,各自由新的實控人股東帶領前行,相互完全獨立,確保各板塊各自迴歸主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