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團前董事長陳峰多罪並罰,一審共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觀點網訊:7月17日,據財新獨家獲悉,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近四年後,海航集團前董事長陳峰的一審判決於近日下發。

陳峰多罪並罰,一審共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處人民幣2.21億元,沒收個人財產4000萬元。一同被判決的還有海航集團原監事長孫明宇、海航控股原董事長包啓發等人。

陳峰於2021年9月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而孫明宇和包啓發兩人,則於2022年3月被警方從海航大廈帶走,當天即被執行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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