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市場,重判!51歲董事長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罰款700萬!董秘也判了
因爲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尚緯股份(603333)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廣勝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萬元。
尚緯股份是集高端特種電纜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於一體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公司主要產品廣泛應用於核電、軌道交通、國網電力、光電、風電、化工、石油石化等諸多領域。
此前,尚緯股份於 2022 年 6 月 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廣勝家屬的通知,李廣勝因涉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被湖州市公安局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據尚緯股份彼時公告,因董事長李廣勝暫不能正常履職,根據相關規定,經公司半數以上董事推舉,在李廣勝不能正常履行董事長職務期間,暫由公司董事方永代爲履行董事長職責。公司已針對相關事項做了妥善安排,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不受影響,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將加強經營管理,確保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尚緯股份2022年6月8日在機構調研時就實控人被刑事拘留迴應稱,目前公司生產經營和客戶訂單未受到影響 。 該事項對公司未來發展影響不大, 公司有完整的內部治理體系,可以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正常開展。此外,公司表示,根據目前已執行的訂單來看,公司二季度業績與去年相比有大幅增加。
公開信息顯示,李廣勝現年51歲,系尚緯股份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和非獨立董事。截至2023年9月30日,李廣勝直接持有尚緯股份8772.16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爲14.11%。
2022 年 6 月 17 日,尚緯股份收到李廣勝的通知,其收到湖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審決定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決定對其取保候審。
不過,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
尚緯股份於 2024 年 4 月 1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廣勝送達的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被告人李廣勝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萬元。
被告人姜向東(時任董事會秘書)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李廣勝退繳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被告人李廣勝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因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廣勝暫時不能正常履職,根據相關規定,經尚緯股份半數以上董事推舉,在李廣勝無法履職期間,由公司董事黃金喜代行董事長職務,由公司副總經理盛業武代行總經理職務。上述判決不影響控股股東的股東權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業務運作,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
尚緯股份稱,本次判決爲第一審判決,目前尚未知悉被告是否上訴,如該訴訟事項有新的進展情況,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披義務。
責編:陳麗湘
校對:廖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