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郭帆一審被判十年

財聯社4月28日電,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一審公開宣判貴州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郭帆受賄案,對被告人郭帆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五萬元;對被告人郭帆受賄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