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草覆育、紅樹林植林方法學 環境部:補件後再審

環境部今天舉辦海草覆育及紅樹林植林方法學草案專案小組審查會議。(蔡佩珈攝)

農業部與海洋委員會提出「海草覆育」及「紅樹林植林」方法學,只要成爲正式的方法學,相關單位就能據以取得減量額度(碳權),並在碳交所等處販售,不過因量測海草覆育碳匯量有困難、紅樹林植林方法學是參照已廢止方法學修改而來等問題,環境部9日決議補件後再審。

環境部今天舉辦海草覆育及紅樹林植林方法學草案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負責海草覆育方法學草案的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終身特聘教授林幸助說明,「海草覆育方法學」旨在透過覆育海草的專案活動,達到專案邊界內移除量增加或排放量減少的目的,並確保專案所產生的碳匯量可量測、報告、查證,促進海草覆育專案的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碳交易。

有委員表示,提案單位根據相當嚴謹的研究,列出專案活動適用條件,但因爲適用條件太複雜,而且列出不適用條件例如「專案活動導致地下水位降低」,難以舉證,擔憂其他單位實際應用該方法學,會出現困難;還有委員提到,海草的生命週期很短,將來要量測、查驗碳匯相當有挑戰性。

林幸助解釋,根據他研究墾丁海草牀生態24年經驗,海草不會因颱風或極端氣候就不見,反而是會持續生長,而且海草從冒出新葉到枯萎通常歷時2至3周,即使枯萎了,海草仍繼續生出新葉,枯掉的葉子則掉入海下土壤,形成土壤碳匯。如果海草在監測期間消失,可以透過補植維持碳匯量。

至於「紅樹林植林方法學」,林幸助表示,此方法學主要在紅樹林棲地植林,達成增加專案邊界內碳儲量。

委員表示,單位提案的紅樹林植林方法學,是根據已廢止的方法學修改而來,不該只是列出比較表,而是要更詳細說明修改跟簡化了哪些內容。另外,專案活動適用條件之一爲過去50年內具紅樹林物種劣化的紅樹林棲地,植被狀況無法滿足樹密度每公頃大於1050株且鬱閉度大於20%條件,擔憂有單位刻意鑽漏洞砍樹,使密度小於1050株,來申請專案,應考慮調整適用條件。

經討論,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表示,農業部與海委會應針對委員意見,修正海草覆育方法學及紅樹林植林方法學資料後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