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16萬條公民信息,電話騷擾推銷貸款 北京一公司負責人獲刑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5月25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劉胤衡 記者陳曉)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今日通報一起刑事案件,助貸公司負責人張某非法購買16萬條公民個人信息,推銷貸款,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被告人張某系某助貸公司負責人。2020年5月以來,張某爲拓展客源、發展客戶,通過網絡非法獲取16萬餘條公民個人電話等信息,並將這些信息下發給公司員工,要求員工撥打這些電話,介紹公司的助貸業務。後張某到案,公訴機關以其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訴至北京市豐臺區法院。
豐臺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結合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公民個人信息數量、用途、獲利等情況,作出以上判決。
本案主審法官指出,如今電話推銷產品成爲常見營銷手段。但騷擾電話背後往往涉及個人信息泄露問題,情節嚴重的會觸犯刑法。張某身爲公司負責人,爲拓展業務、增加業績,不惜鋌而走險,通過網絡非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並將這些信息分發給公司業務員,讓其通過撥打電話挖掘潛在客戶。這使得衆多羣衆頻繁接到張某公司業務員的騷擾電話。張某的行爲符合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構成要件。
法官提示,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獲取、出售,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要負法律責任。推銷行業應規範自身經營行爲,處理個人信息嚴格遵守“合法、正當、必要、誠信”的原則,規範拓展客戶途徑,避免“大撒網”式電話推銷,杜絕非法獲取客戶資源的違法行爲,共同助推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