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網絡銷售食品監管協調機制

來源:法治日報

□ 代表議案

□ 本報記者 朱寧寧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直接關係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也關係社會穩定和國家發展。爲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築牢食品安全防線,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啓動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食品安全法(修改)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食品安全問題是全國人大代表關注的重點之一。今年全國人大會議期間,王雅麗等代表提出關於修改食品安全法的議案,建議從多個方面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羣衆“舌尖上的安全”,爲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奠定堅實基礎。

議案認爲,目前,我國食品安全形勢嚴峻,網絡銷售食品監管缺失、食品添加劑濫用、食品標準體系不完善以及農藥和耕地問題等相互交織,建議從多個方面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

在完善網絡銷售食品監管制度方面,建議進一步細化明確網絡平臺責任,增加定期對平臺銷售的食品開展抽查檢驗的義務,對於違反規定的平臺,加大處罰力度;加強網絡食品經營者監管,規定網絡食品經營者必須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建立健全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強化監管部門職責,加強部門間的協作配合,構建高效的網絡銷售食品監管協調機制,加大對網絡銷售食品違法行爲的懲處力度。

在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方面,建議進一步細化和完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標準,明確其使用範圍、限量和方法,並加強對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審批管理。同時,規範標識管理,加大處罰力度。

在健全食品標準體系方面,建議緊密結合食品行業的發展動態和食品安全的新要求,及時制定和修訂食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加強對食品標準的評估和審查,及時清理和廢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陳舊標準,明確規定標準制定和修訂的週期;統一標準規範,對存在交叉、重複或矛盾的食品標準進行全面整合和統一,消除標準不一致帶來的執法困擾;提升標準科學性與透明度,及時、準確公佈食品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情況,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增強標準制定的公信力。

議案建議,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爲的懲處力度。一方面,提高罰款額度,對於多次違法或情節嚴重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實行加倍罰款。另一方面,增加處罰種類,除現有的罰款、吊銷許可證等處罰措施外,在食品安全法中增設限制從業、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等處罰種類。此外,還應強化刑事責任追究,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形成強大的法律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