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的公告》發佈
中國網財經6月13日訊(記者 段思琦)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旨在破解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的痛點問題。
《公告》對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提出新要求: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需建立健全消費品缺陷信息收集處理機制,明確市場監管總局將向電商平臺常態化推送消費品召回信息,細化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收到消費品召回信息後需履行的義務,要求具有商品條碼信息的生產者在召回計劃中提供商品條碼信息,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消費品的境內召回責任主體,提出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實施電商平臺消費品安全與召回共治承諾。
《公告》明確了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消費品召回中的責任和義務,是召回監管工作從線下延伸到線上的一個小切口,更具精準性和有效性。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新聞宣傳司司長王秋蘋在13日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加強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常態化監管,強化問題精準識別,及時採取處置措施,確保缺陷消費品及時退出市場。對不履行召回責任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依法責令召回並加大處罰力度,全方位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秩序,讓消費者“敢消費、願消費”。同時,總局將持續推進召回監管模式創新,面向電商平臺,常態化推送消費品召回信息,不斷提高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的及時性,推動線上線下召回一體化,讓監管“跑”在風險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