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3天身心調適假免附證明 人事長曝最新進度

政府擬增列公務員身心調適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總統賴清德設置「健康臺灣推動委員會」,推動強化心理健康韌性,研議增列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今(20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說,基本上會在7天事假內挪3天當身心調適假,服務機關不能拒絕,當事人也不用檢附證明。

綠委莊瑞雄在質詢時提到,政府在去年提出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的概念,讓公務人員在心理壓力過大情形下請假,也不需要附上病假證明,可是基層公務人員反應,一般人要請事假已經很困難了,更何況是新的調適假,像是先前教育部提出身心調適假時,就有學生反應被刁難,那公務機關會不會出現一樣問題?

蘇俊榮表示,3月17日已經把身心調適假簽出去給考試院,基本上會在7天事假內挪3天當身心調適假,服務機關不能拒絕,也不能做出有害處分,不影響考績,當事人也不用檢附證明。

莊瑞雄也提出質疑,請身心調適假最怕會被貼上偷懶的標籤,且放假在機關內的其他人也有職務代理問題,這也必須考量。蘇俊榮對此迴應,基本上當事人是有需要才申請調適假,立委提的「是有可能」,其實以目前情況來看,同仁之間這種可能疑惑「人好好的怎麼會請假」,不過這本來就是當事人的權利。

最後,莊瑞雄則是強調,政府既然提出了就要能落實,政府的讓美意不要被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