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高層判斷營收“企穩轉向”,對下半年息差有信心,表示“不追求超常規增長率”|直擊業績會
財聯社8月29日訊(記者 鄒俊濤)8月29日下午,工商銀行發佈2025年中期業績報告。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工商銀行實現營業收入4091億元,同比增長1.8%;歸母淨利潤1681.0億元人民幣,同比下降1.4%。
在同步召開的業績說明會上,工商銀行行長劉珺表示,綜合過去四個季度的表現來看,當前工商銀行的營收增長迎來企穩並轉向的信號。同時,劉珺表示,工商銀行一定會走出與市場一致的方向,並且走在市場均值之上,實現對利益相關方的合理回報。並強調,工商銀行“不追求超過常規的超常增長率”。
展望2025年下半年,劉珺表示,工商銀行將加快探索全面金融解決方案,加強智能化防控,完善現代化佈局,增強數字化動能,優化多元化結構,夯實生態化基礎,提升工商、零售、科技等“老三篇”傳統優勢,拓寬新型基礎設施、新型業務,服務新質生產力等“新賽道”。
“近三年同期的最好表現” 判斷營收增長迎來企穩並轉向信號
劉珺在會上表示,今年上半年,工商銀行營收總量實現4091億元,增長1.8%,同比增速扭負轉正,爲近三年同期的最好表現。“如果再適當拉長時間軸,過去四個季度我們有三個季度單季同比錄得營收正增長,說明工商銀行營收增長迎來企穩並轉向的信號。”
劉珺表示,之所以如此判斷,主要看公司的營收結構中利息淨收入實現穩定增長。“利息淨收入是營收的大頭,作爲間接融資爲主的大型商業銀行,利息收入是我們的‘主食’,上半年微降0.1%,相當於持平。在大行中表現也是相對比較優的,對營收形成了穩定的支撐”。
劉珺進一步分析認爲,這一方面得益於我們平衡量價,另外一個方面,在LPR下調之後,同步調降了存款掛牌利率,有效熨平了對淨息差的影響。“這說明我們在負債成本控制方面,不僅保證了我們息差的穩定和利息收入的穩定,同時也向市場傳遞出了信息——作爲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我們支持市場在合理的價格中樞之上開展我們的業務。”
此外,劉珺表示,上半年,工商銀行非利息收入955億元,其中手續費和佣金淨收入670億元,下降0.6%。隨着一次性也就是政策因素影響逐漸消退,中收降幅也在快速收斂。其非息收入285億元,增長38%,這方面的收入貢獻相當可觀。
上半年息差降幅同比收窄6BP,對後續息差邊際企穩有信心
關於息差,中報顯示,截止今年上半年末,工商銀行的淨息差水平降至1.3%。對比去年同期來看,今年上半年,工商銀行的淨息差降幅有所收窄。
工商銀行副行長姚明德對此指出,公司上半年淨息差下降12個BP,但同比少下降6個BP,雖然說息差仍然處於下行通道,但是邊際降幅已經出現了收窄。姚明德表示,我們認爲,工商銀行上半年息差降幅同比收窄並企穩的態勢具有可持續性。
“這主要得益於工商銀行對於低息差環境下的銀行經營策略的綜合研判,以及基於綜合研判後採取了切實主動有效的資產安置和負債管理措施。”姚明德表示,一是更加註重資產負債組合的久期管理,增強了應對外部衝擊的韌性;二是更加註重負債成本管理,“這成爲息差企穩的關鍵因素”。
報告期內,境內人民幣存款付息率較年初下降了26BP,同比多下降了21BP;新吸收人民幣定期存款利率較年初下調34BP,同比也多降了5個BP。姚明德表示,工商銀行通過多元化的負債佈局,對到期續作實行精細化管理,上半年成功節約利息支出超過百億元。
關於對下半年息差展望,姚明德表示,總的來看,我們預計下半年息差下行仍是行業共性,但是降幅將進一步收窄。“我們對息差邊際企穩趨勢,有堅定的信心”。
AIC股權投資簽約意向超1500億元,未來將進一步加大投資力度
今年3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的通知》,更好發揮股權投資對科技創新和民營企業發展的支持作用。
目前工商銀行的AIC股權投資進展如何,接下來又有何規劃?工商銀行副行長張守川表示,截止到今年6月末,工行AIC試點基金簽約意向規模超過1500億元,設立基金28只,認繳規模超330億元,重點支持集成電路、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高端製造、生物醫藥等產業發展,實現全市場簽約規模最大、設立基金支付最多、認繳金額最高、落地最實等幾個特點。
張守川表示,下一步,工商銀行將充分發揮集團綜合金融服務優勢,強化資本+場景+治理三位一體協同機制的建設,堅持長期投資、戰略投資、價值投資和責任投資,推動AIC股權投資業務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是進一步加大投資力度,持續擴大AIC股權投資基金的規模,充分滿足試點區域科技型企業股權融資需求。全力提升優質企業覆蓋面,聚焦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提升投資能力、研究能力,推動更多的金融資源,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二是進一步深化投貸聯動,不斷加強適配產品有效供給,滿足客戶多元化需求。發揮股權投資業務帶動作用,提升結算、信貸、託管、投行、資管、私營等全面金融服務。
三是進一步創新風控機制,支持高質量發展。細化完善供應集團股權業務風險識別、投資風險偏好、股權估值風險評價標準,健全股權投決、主動管理、項目退出、禁止免責等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