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從重規模向重回報轉變

公募基金行業迎來重大改革。5月7日,中國證監會公佈《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一系列迴應市場和社會關切的改革措施,着力督促基金公司、基金銷售機構等行業機構從“重規模”向“重回報”轉變。

優化運營模式

“要推動形成‘回報增—資金進—市場穩’的良性循環,讓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真正同甘共苦。”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在5月7日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近年來,我國公募基金行業在服務實體經濟與國家戰略、促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滿足居民財富管理需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暴露出經營理念有偏差、功能發揮不充分、發展結構不均衡、投資者獲得感不強等問題。

《方案》共提出25條舉措,直指行業長期存在的結構性矛盾,包括優化基金運營模式、完善行業考覈評價制度、大力提升權益投資規模與佔比、加快建設一流投資機構、守牢風險底線等舉措,督促行業機構樹牢以投資者最佳利益爲核心的經營理念,恪守“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義義務。

《方案》發佈後,獲得了業界熱切關注。易方達基金負責人表示,《方案》爲行業高質量發展指明瞭方向,將推動公募基金不斷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與國家戰略、促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滿足居民財富管理需求的綜合能力。華夏基金總經理李一梅認爲,《方案》堅持以投資者爲本,要求行業機構牢固樹立以投資者最佳利益爲核心的經營理念,並貫穿於公司治理、產品發行、投資運作、考覈機制等基金運營管理全鏈條、各環節,實現從重規模向重投資者回報轉型。通過機制調整,實現公募基金功能性和盈利性的有機統一,強化與投資者利益綁定,有助於行業迴歸業績本源和高質量發展。

爲解決長期困擾行業的“基金賺錢,基民不賺錢”問題,《方案》提出建立與基金業績表現掛鉤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機制、強化業績比較基準的約束作用等舉措,建立健全基金公司收入報酬與投資者回報綁定機制。

目前我國主動權益類基金主要採用固定費率模式,按基金資產淨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費。2023年7月,證監會啓動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工作,印發了《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在堅持以固定費率產品爲主的基礎上,研究推出更多浮動費率產品試點,完善公募基金產品譜系,爲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選擇。

在浮動費率機制方面,《方案》提出,對新設立的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大力推行基於業績比較基準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模式,對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資者,根據其持有期間產品業績表現確定具體適用管理費率水平。如持有期間產品實際業績表現符合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適用基準檔費率;明顯低於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適用低檔費率;顯著超越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適用升檔費率。

“浮動管理費收取模式下,充分體現公募基金產品與基金持有人‘同甘共苦’的特點。”嘉實基金總經理經雷說。

強化業績比較基準的約束作用,也備受業內關注。《方案》提出,制定公募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監管指引,明確基金產品業績的設定、修改、披露、持續評估及糾偏機制。業內人士認爲,這將引導行業機構嚴謹客觀選用業績比較基準,切實發揮業績比較基準在確定產品定位、明晰投資策略、表徵投資風格等方面的功能,強化業績比較基準對基金經理的投資行爲約束,保障產品風格穩定性,幫助投資者更好地評估與衡量基金業績表現。

完善考評制度

《方案》還進一步完善了行業考覈評價制度,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資收益爲核心的行業考覈評價體系,將業績比較基準對比、基金利潤率等直接關乎投資者利益的指標引入考覈體系,相應降低產品管理規模排名、基金公司收入利潤等指標的考覈權重,等等。

具體來看,《方案》就全面強化長週期考覈與激勵約束機制推出多條舉措:在改革基金公司績效考覈機制方面,對基金投資收益全面實施長週期考覈機制,其中三年以上中長期收益考覈權重不低於80%;在強化監管分類評價的引導作用方面,將三年以上中長期業績等指標的加分幅度在現有基礎上提升50%;在重塑行業評價評獎業態方面,構建以五年以上長週期業績爲核心的評價評獎體系,杜絕以短期業績排名爲導向的不合理評價評獎活動。

對於公募行業薪酬情況,《方案》督促行業加大薪酬管理力度。完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薪酬管理制度,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與基金投資收益相掛鉤的薪酬管理機制。強化基金公司、高管與基金經理的強制跟投比例與鎖定期要求。嚴格落實基金公司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對於嚴重違法違規的責任人員薪酬依法予以追索扣回。對三年以上產品業績低於業績比較基準超過10個百分點的基金經理,要求其績效薪酬應當明顯下降;對三年以上產品業績顯著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基金經理,可以合理適度提高其績效薪酬。

“《方案》有關薪酬的業績掛鉤安排,致力於促進公募機構、持有人的內外部評價趨於統一。”李一梅表示,此次系統改革行業考覈評價體系,全面加強長週期業績考覈,同時進一步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薪酬管理制度,着力強化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經理與投資者利益的綁定,防止出現重規模、輕回報的經營傾向,避免片面追求規模,不重視投資者的回報。

以投資者爲本

《方案》深度聚焦投資者長期關切的問題,通過一系列有力措施引導公募基金行業強化“以投資者爲本”核心價值觀,從產品、考覈、投研等制度建設上,突出投資者最佳利益的導向。

比如,在考覈端,基金公司高管考覈中投資者收益指標權重不低於50%,基金經理考覈中產品業績權重不低於80%,且三年期業績考覈權重不低於80%;在薪酬端,實施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對三年期業績低於基準10個百分點的經理薪酬強制下調;在跟投端,要求高管及基金經理強制跟投比例提升至5%,鎖定期延長至3年。

“投資者是市場的根本,只有投資者從基金產品中得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才願意通過公募基金進入市場,公募基金也纔能有機會真正發揮出連接投資者、實體經濟與資本市場的橋樑作用。”經雷認爲,此次一系列改革舉措,突出強化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是促進公募基金行業進一步迴歸本源的堅定實踐,將推動公募基金從業務根本上關注投資者回報,聚焦投資者獲得感,夯實公募基金行業“以投資者爲本”核心價值觀。

此外,爲提升行業服務投資者的能力,《方案》引導基金公司、基金銷售機構圍繞投資者最佳利益,全面優化投資研究、產品設計、風險管理、市場推廣等資源配置,踐行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性投資,努力給投資者帶來更優回報。抓緊出臺公募基金投資顧問管理規定,促進基金投顧業務規範發展,爲投資者提供適配其特點和需求的組合投資服務。加快推出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臺,便利各類機構投資者參與基金投資。

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經濟學家李湛表示,《方案》以投資者利益爲出發點,在機制創新與監管升級的雙重驅動下,推動基金行業在服務國家戰略、深化資本市場改革與滿足居民財富管理需求之間形成新平衡。隨着各項政策逐步落地,公募基金將更好地發揮連接投資者與實體經濟的橋樑作用。

“以投資者爲本,有助於打造行業長期健康發展的第二增長曲線,用高質量的行業發展服務好老百姓普惠理財、服務好現代化產業建設。”經雷表示,在公募基金行業深化改革方向的引領下,將加強各項專業能力與投研體系建設,完善公司及基金經理各項考覈機制,持續探索符合投資者利益的產品與服務模式。(經濟日報記者 趙東宇 馬春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