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戴綠帽!嬌妻偷吃同事客廳激戰 沙發「被玷污」也要賠
臺南一名在科技園區工作的工程師阿德(化名),因工作需輪班,擔心家人安全,在家中裝設監視器,沒想到竟意外錄下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在客廳沙發「激情運動」的畫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在科技園區工作的工程師阿德(化名),因工作需輪班,擔心家人安全,在家中裝設監視器,沒想到竟意外錄下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在客廳沙發「激情運動」的畫面,讓他崩潰提告求償百萬。另阿德因沙發已遭阿勇污損,對他造成難以回覆的烙印,無法再使用該沙發,故請求阿勇支出沙發費用30,000元,臺南地院審理後,認定該名男同事阿勇侵害配偶權,判賠40萬及沙發費用3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妻子小美婚後育有一子,因工作採12小時輪班制,有時深夜不在家,爲確保安全,經妻子同意在客廳及大門裝設監視器。然而,去年10月起,他發現妻子頻繁滑手機聊天,互動變少,甚至改變穿衣風格,更不時收到阿勇以「出差」爲名贈送的伴手禮。
某日,阿德使用妻子手機查看孩子照片時,突然跳出阿勇傳來的LINE訊息,內容露骨,包括「愛愛呢」、「第二次感覺你不太想」等對話,甚至提到「嘴巴臭臭」等親密互動細節。阿德驚覺綠光罩頂,進一步調閱家中監視器,竟發現去年12月20日晚間,阿勇直接登堂入室,與妻子在客廳沙發上演活春宮,讓他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時,阿勇辯稱與小美是在朋友聚會認識,因對方聲稱「婚姻有名無實」,一時情難自禁才犯錯,事後已斷絕聯繫,並道歉表示願賠20萬元。但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及LINE對話,認定阿勇至少與小美髮生2次性行爲(去年9月及12月),明顯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
法官考量雙方學歷(皆大學畢業)、收入(阿德年收70萬、阿勇月薪6萬)及侵害程度,判阿勇應賠精神慰撫金40萬元,加上醫療費2040元及「被玷污」的沙發費用3萬元,共432040元。至於阿德主張「3次以上性行爲」部分,因僅能證明2次,其餘求償遭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