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亭對少女襲胸摸臀 特教狼師判刑2年6月確定

特教狼師公車亭對少女襲胸摸臀 判刑2年6月確定(示意圖,達志影像)

呂姓國中特教班男老師,2022年在公車候車亭用手撫摸少女之胸部、臀部,最高法院考量呂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二審審理時才坦承犯行,然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所受損害,態度非佳,駁回上訴,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刑2年6月定讞。

呂男曾經是被害少女的國中特教班老師,2022年4月初至5月間某日時,他在位在基隆市某社區公車站候車亭內,利用少女因智能不足之心智缺陷而不知抗拒,先親吻少女,復以手撫摸少女之胸部、臀部,而以此方式對少女爲乘機猥褻行爲1次得逞。

高院認爲呂男身爲被害人之師長,本應恪守師道,卻未謹守分際,明知少女領有輕度智能障礙證明,心智程度不及常人,爲圖一己性慾之滿足,竟罔顧師生倫常,利用少女因智能不足之心智缺陷而不知抗拒而爲乘機猥褻犯行,行爲可訾,應予嚴加非難,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刑2年6月,呂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