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美術才藝班狼師要「量胸部」 3位國中女遭襲胸摸臀
高雄地院認爲呂姓狼師所言所行,造成學生身心受創,依性騷擾防治法與兒少法,判處呂男有期徒刑8個月。(資料照片)
高雄市一間美術教室爆出性騷擾事件,中年呂姓狼師遭控在課堂上,利用教師身分,分別對三名國中女學生伸出狼爪,女學生開始不敢報警,在長期不堪受辱向社工求助才揭發此案。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呂男在113年4至5月間及9月4日,分別以「量胸部大小」爲藉口觸摸學生小芳的胸部,並在另一堂課中趁她站起來時突然摸其臀部。小芳的美術教室同學小婷與小瑜也曾受騷擾,三人私下創立名爲「傻眼」的羣組,彼此分享遭遇。
對話中,小芳說:「我不喜歡,但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欸」、「我有想過跟朋友說,但也不敢」,小瑜則迴應:「幹我也是,欸欸我跟你畢業就快跑」,小婷也坦言:「我也有,最後沒說」。法院以此認定,這些對話顯示學生們長期承受壓力與恐懼,卻不敢對外求助。
最後小芳因爲身心受創,找到社工師求助案情才曝光,並由社工師協助釐清案情與時序,並向警方報案,隨後經高雄地檢署調查後,對呂姓狼師提出加重強制猥褻罪等告訴。
呂男庭審中辯稱自己罹患癌症、服藥導致無性功能,不可能有性意圖。但法院發現,他在被害人小婷提供的 WhatsApp對話中,發言充滿性暗示,例如「你比某同學大耶」、「吃你哦」、「他胸也蠻大的,我還摸過,超軟」,顯示其性意圖明確,辯詞無法採信。
此外,檢方另指控呂男對小婷、小瑜及小芳有更多性騷擾行爲,且因被害人未成年,以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但法院認定這些行爲皆爲短暫、偷襲式觸摸,未達強制猥褻程度,且三名學生均在法定6個月告訴期限後才報案,因此依法不予受理。
法院綜合考量呂男的行爲動機、態度、對學生造成的傷害,以及未賠償損失等因素,最終法院改依性騷擾防治法與兒少法,判處呂男有期徒刑8個月,並準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