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撤銷柯文哲交保裁定 他斷言「阿北沒事」支持者不用擔心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記者曾原信/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交保停押案,北檢以證人尚未詰問完畢爲由提出抗告,高院今撤銷北院原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醫師沈政男分析,如果高院法官邏輯通暢,應駁回北檢抗告,或釐清證人問題,最終仍不會對柯文哲再行羈押,否則將違反比例原則。
沈政男指出,北檢抗告理由僅是針對北院交保裁定或被告交保後行爲存在瑕疵,僅需補充或修正,並不足以再度押人。他強調,抗告應針對裁定書本身提出理由,而非以交保後被告言行作爲抗告事由,但北檢與北院法官似乎未釐清此邏輯。
昨天柯文哲律師曾請求法官釐清證人範圍,法官迴應高院尚未裁定抗告,如今更改裁定可能導致高院不知針對哪份裁定裁決。沈政男認爲,既然裁定已生效,交保後被告如有違規,應由北院審查決定,而非由高院作爲抗告理由。
對於北院是否可依律師請求更正裁定內容,刑事訴訟法第408條之2明文規定,原審法院可更正裁定,或補充意見書。換言之,北院可在裁定書後補充證人定義與範圍,並譴責北檢將交保後事件列爲抗告理由,進而確認柯文哲與相關人士未構成違規。
沈政男表示,柯文哲支持者不必擔心,「阿北不會有事」,關鍵在於法院應只依裁定前的事實判斷,對交保後發生的言行不作爲裁定依據。他呼籲,各方應尊重司法程序,讓案件依法律規定處理,避免混淆裁定效力與抗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