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夫妻離婚 法官判決書「附給孩子的一封信」感動網友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判決書,文末法官一封信令網友動容。(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近審理一起離婚案,法官判準雙方離婚,特別的是,法官還在判決書附記事項特別給孩子一封信,內文強調父母離婚不是孩子造成的,爸爸跟媽媽都很用心的,各自用自己的方式來照顧她,溫暖的文字令人動容。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婚後共同居住在高雄,並且育有2名子女,妻子主張,2019年間雙方因爲意見不合,進而鬧到離婚,後經過家庭諮商但效果有限,最終分居在兩地。2023年農曆過年後,雖有想嘗試挽救婚姻,但丈夫因爲負面情緒加劇,還懷疑妻子出軌,彼此之間感情蕩然無存,最終婚姻破碎,決定訴請離婚。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經過審理後,判準2人離婚,並由妻子擔任主要照顧者,丈夫則可以在特定時間與孩子見面。全案仍可上訴。

值得一提的是,在判決書末段,法官朱政坤在「附記事項」,寫了千字文給孩子,以溫柔筆調寫:「妳好,我是在今年7、8月在楠梓的法院跟妳說過話的法官叔叔」、「首先關於妳的爸爸、媽媽的婚姻部份,我的決定是認爲他們沒有辦法繼續當夫妻。因爲這不是你跟哥哥造成的,而是爸爸媽媽他們之間的事情,這個決定不是指「媽媽對」、「爸爸錯」,而只是在他們各自希望「不要/要繼續當夫妻」的結果中間,按照法律的規定,做出「他們無法繼續婚姻」的決定。

法官還說:「妳的爸爸跟媽媽都很用心的,各自用自己的方式來照顧妳」、「妳跟我說的說得很清楚,妳喜歡的、妳不喜歡的,跟妳的理由,但你的爸爸雖然真的很努力了,但可能還是無法完全理解妳所喜歡、需要的,就跟我到現在都聽不懂「BABY MONST-ER」或「i-dle」到底在唱什麼(雖然我只有每天寫判決的時候,纔有空,聽的時間應該比妳少很多)一樣。所以,最後決定讓妳跟爸爸的見面時間每週至少1天,如果妳願意,可以用這一天跟爸爸分享妳喜歡的事情」

未來長大後「要不要」跟「什麼時候」跟爸爸見面,權利也就應該完全交回孩子手上,文末,也寫上「謝謝妳願意來法院跟我說話,但最後的決定是我作的,如果有任何人因爲這個決定不開心,絕對不是你們的問題。」

許多網友看了相當感動,有人贊「超白話又真摯有溫度的判決書」,也有人發現該名法官朱政坤,過去多件判決書中都充滿洋蔥,留言:「我相信朱法官的目的,就是讓孩子能理解判決背後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