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調查官當詐團收簿手被起訴 臺中找打工社團名稱曝光

調查局高雄市調處調查官劉晉廷,去年7月間當詐團「收簿手」,檢警接獲被害人報案後,循線查獲,劉落網後辯稱不知違法,還稱是因當時需錢貼補家用,纔在臉書社團「大臺中打工」的社團找工作,應對方代送文件的要求,領取酬勞4900元。

調查官劉晉廷在去年7月14日替詐團運送含有被害人金融卡、金融帳戶的包裹,在西屯區的一間超商領取後,再送往空軍一號貨運站,短短8分鐘的機車路程,對方即給付4900元酬勞給劉,因被害人報案後,劉才被循線追出,檢方依詐欺、洗錢等罪起訴。

劉晉廷在接受檢方訊問時,否認遭到詐騙集團吸收,辯稱當時是需要貼補家用,所以在臉書社團裡找打工的工作,在名爲「大臺中打工,臨時工,日領/月領/周領/正職社團」的臉書社團內,找到該筆工作,且對方也稱寄送包裹內爲文件,不知道違法,月薪8萬元也不會爲1500元涉險。

檢方指出,劉男自承當日跑兩單的收入是4900元,包括每單收入1500元(2單)及交通費1900元,若以每月20個工作日計算,即可月入9萬8000元,遠高於合法貨運接單的酬勞。

檢方認爲,佐以劉男擔任外送員時的跑單收入,需連續工作一至兩日,跑60至70單,纔有收入近5000元,而劉涉案的兩單距離僅2.8公里,機車路程僅需8分鐘,即可收入顯不相當的酬勞,顯然劉已對包裹涉及不法有預見,不採信劉說詞,依詐欺、洗錢等罪起訴。

劉晉廷是調查班58期,曾擔任員警,分發至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僅3年,他平日行事作風低調,與同事交集不多。劉充當詐團收簿手被捕後,沒第一時間向單位主管回報,僅局長級少數高階官員知情,並下達封口令,預計單位近日將開考績會懲處,不排除以2大過免職。

劉姓調查官被檢方查出當詐團收簿手,他號稱只是在臉書社團找機會打工,被依詐欺等罪起訴。圖/摘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