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調查官否認當收簿手 檢打臉

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調查官劉晉廷疑似涉當詐騙集團「收簿手」,日前遭臺中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調查局高雄市調處調查官劉晉廷於2024年7月加入詐團當「收簿手」,遭臺中市警六分局查獲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他辯稱爲貼補家用才兼職外送員幫忙送文件、包裹,不知違法;但檢方指出,正常外送員要1、2天作6、70單才收入5000元,劉男外送2單僅8分鐘,單日就獲利4900元,以劉的專業認知已可明顯預見是詐團工作,卻執意而爲,偵查終結後依詐欺罪提起公訴。

劉晉廷出身調查班58期,3年前調至高雄市調查處,平時工作內容是外勤緝毒,據瞭解,緝毒組屬於高風險單位,但同時具有優渥的待遇制度,除了基本薪資外,另還能領取加班費及破案獎金。

起訴書指出,劉晉廷辯稱他的月薪8萬元,不會爲了每次領取、轉寄包裹的報酬1500元,讓自己陷於被追訴的風險,純粹是爲了貼補家用。

檢方指出,一般外送員每單薪水約爲70元至75元不等,劉晉廷替詐團送包裹單次報酬竟高達1500元,從西屯某超商領貨送到西屯區指定點,距離僅2.8公里,機車往返只需8分鐘,2單即獲得報酬3000元,另有1900元交通費,單日即輕鬆進帳4900元,顯與常情不符。

檢方指出,合法寄送包裹管道多元且透明公開,除非涉及不法,且有意隱瞞身分以規避稽查,纔會刻意以高報酬請專人代送;劉晉廷先後任職於港警隊、調查局,對於詐欺犯罪應較一般民衆有更深理解及警覺,供詞顯然有悖於常情。

調查局表示,劉員身爲執法人員,竟涉入詐騙集團犯罪,遭臺中地檢署訴,於收到起訴書後,立刻將其調離現職,並已完成行政調查,局長陳白立對於害羣之馬抹滅全局同仁的努力深表痛心,將盡速召開臨時考績會,依法予以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