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光電場 陳其邁指違規嚴重「不改善就撤許可」

雨季到來,高雄大樹區和山光電場工地放置尚未埋設的大型排水管,居民及民代砲轟施工草率。記者徐白櫻/攝影

高雄市大樹區51公頃和山光電場開發案因近期大雨,暴露恐釀土石流危及聚落,市長陳其邁昨撂重話「違規情節嚴重」,並請副市長林欽榮組專案小組徹查施工狀況及水保計劃,不改善將要求能源署撤銷營運許可。藍綠議員認爲,安全已有疑慮,應立即撤銷許可。

和山光電場位處山坡地、緊鄰和山裡聚落,業者自2020年11月起租地向能源署申請開闢光電場,引發居民多次抗議。立委柯志恩直指中央政府在沒有完整環評法規配套下,允許光電開發破壞山林,是多麼荒唐的事;過去法規不完備的光電案場,須重新檢討盤點。

陳其邁說,大樹光電案在5月就因多次違反水保規定被勒令停工,經發局測量面積與施工計劃,也發現多處不符合,違規情節嚴重。並強調,如果安全及相關施工規畫與計劃不符,會要求能源署撤銷營運許可,中止計劃。陳其邁表示,責成副市長林欽榮組專案小組徹查,檢視施工狀況及水保計劃是否符合最高安全標準。他說,會以確保下游居民安全爲最重要考量。

此案由經濟部能源署核發籌設許可及施工許可,內政部核發土地變更特定區使用,是早期舊案,不適用今年修法設置面積15公頃以上要做環評規定。陳其邁認爲,鋪設面積高達21公頃,相關安全標準應該再重新檢討,會行文能源署重新檢視籌設許可及計劃書,面積不應該擴大。

議員黃飛鳳氣憤說,「這個問題2年前她就在議會質詢,市府團隊不理不睬、再三敷衍才演變今日局面」,山坡地水土保持至關重要,應採新標準取消之前許可,別等災難發生才正視;議員邱於軒說,業者未照計劃施工,能源署也證實業者超出申請範圍4.73公頃,已產生安全疑慮,看不出來有繼續覈准施作的理由。

「種鳳梨一點點出錯會被罰錢,廠商把整個山頭挖掉卻沒事!」大樹農民說,兩套標準讓人無法信服,市府應該拿出魄力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