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ETF「防超配規範」遭過度解讀! 金管會滅火:沒有打壓
▲高息ETF配息遭金管會函令限縮,金管會急滅火表示沒有打壓市場的意圖。臺股示意照。(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近期網路傳言金管會發布新規範限制高股息ETF配息引發市場熱議,金管會今(13)日澄清現行規範係爲強化ETF採用「收益平準金」作爲配息來源的管理,並未禁止ETF以股息或資本利得進行收益分配,亦非打壓高股息ETF發展的新規範。
金管會指出,收益平準金爲基金帳上之會計項目,系源自投資人申購時所繳付之價金。
有鑑於收益平準金系源自投資人申購價金,爲強化ETF採用收益平準金作爲收益分配來源之管理,金管會於112年11月13日以金管證投字第 1120358072 號函發函(下稱金管會112.11.13函)規定,要求投信應強化內部控制,確保ETF收益平準金之正常使用,避免業者利用收益平準金衝高配息率。
金管會近期因發現投信業者實務作法不一,爲協助投信公司落實金管會112.11.13函所訂原則,投信投顧公會嗣於114年7月4日發佈「ETF採用收益平準金作爲收益分配來源實務指引」,但該指引未禁止ETF採用股息或資本利得進行收益分配,亦非屬打壓高股息ETF發展之新規定,相關內容已於114年7月4日公告於投信投顧公會網站說明。
ETF已成爲國人理財主要商品之一,金管會將持續精進相關制度與管理措施,並督導投信公司加強ETF之資訊揭露,持續向投資人宣導正確之投資觀念,以利維護投資人權益,促進我國資本市場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