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駕駛非唯一肇事主因 「還路於民」籲全面鑑定駕駛資格
近日臺灣發生多起車輛撞行人事故。(本報資料照片)
近日多起車輛撞行人,不僅發生於高齡駕駛,也有其他年齡層的駕駛人肇事。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認爲,年齡僅是輔助判斷身心能力衰退額外依據,交通部應儘速全面性、定期性對所有駕駛,以「安全與其他道路使用者互動的能力與知識」爲核心,作爲判斷駕駛能否合格駕駛車輛的標準。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指出,交通部長陳世凱5月20日說「都有討論過整體方向,他們(路權團體)都相當的瞭解」,但例如在4月25日舉行的「精進駕照考前、中、後相關制度意見交流會議」中,與會者花費將近1小時討論程序問題,請公路局讓其他民團參與會議,時間壓縮下進而無法針對實質項目做充分討論,會議上更是僅有數張簡報。
該會從書面簡報中,更發現政府對人本交通核心精神認知不充分,僅限於停讓行人而沒有教育駕駛人有人本交通核心精神「道路用路人階序」傷害力越大責任越大,及「尊重生命」觀念,也未對駕駛考後監理記點制度記點管道恢復原有強度,目前侷限爲現場舉發方能記點,以前包含民衆檢舉等多種管道能記點。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提到,傷害力越大的車輛,例如大型車駕照監理未見任何精進措施,筆試題目未見針對核心問題的調整,例如考試時題目數量增加、單選改多選或複選等,未對現行所有車種之道路駕駛考訓豐富度不足有提出對策,回訓更是僅有幾個字簡單帶過。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強調,有些問題並非近期纔出現討論,早已出現數十年前文獻中,停讓行人更是出現50年前的官方政策中,期望交通部能提出更全面性、系統性的政策實質改革、依據道路用路人階序進行設計考訓及駕駛人監理系統、定期以「安全與其他道路使用者互動的能力與知識」做鑑定駕駛人能否合格上路標準,並儘速提出相關改革的時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