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開庭 19分鐘結束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21日再開庭,圖爲她日前爲其他案件出庭。(本報資料照片)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詐領公款,一審判刑7年4月,二審臺灣高等法院由喜歡旗袍的畫家法官郭豫珍承審,她聲請釋憲不被受理後,21日再次開庭,她在法庭數度強調,一審說過的話,二審就不必贅述,本案有罪無罪「5分鐘就應說服法官」,否則就是浪費時間。庭訊19分鐘火速結束,法官諭知7月28日再行最後一次準備程序。
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時涉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臺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成爲全國首位挪用助理費遭判刑的立委。
二審高院由郭豫珍承審,她除有警大犯防所法學博士學位,更是畫家法官,2022、2025年都有油畫作品入選法國巴黎大皇宮「藝術之都」沙龍展,也因爲總是穿旗袍上班,又被稱旗袍法官。
郭審理本案認爲,立委涉及助理費問題而獲判有罪者,高虹安是第一件,但縣市議員挪用助理費有罪判決所持法律見解,是否當然適用於立委?若助理每月領的如不是公款、薪水,立委挪用就不構成貪污罪,她因此聲請釋憲,但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昨續開準備庭,檢察官提出許多補充理由書,高虹安等被告也聲請傳喚多位證人,郭豫珍提醒檢辯雙方「一審說過的話,就不要再說了」,並指「大家都是法律人」,這案子不用審得「披星戴月」;如果5分鐘說服不了法官就是「浪費時間」,聲請傳喚證人要能打動合議庭,因此請檢辯雙方再檢視調查證據有無必要。
此外,一審裁定高虹安2024年7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但2025年3月25日期滿後,已沒有被境管,檢方已聲請對她限制出境、出海,合議庭將評議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