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發佈對外擔保管理制度,明確擔保相關細則

2025年8月12日,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公佈其對外擔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該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指公司爲他人提供的擔保,包括對子公司的擔保,公司對外擔保實行統一管理,未經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通過不得提供。

在擔保對象方面,公司可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較強償債能力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提供擔保,如因業務需要的互保單位等;不符合條件但公司認爲有必要且擔保風險較小的,經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通過也可提供擔保。

擔保審查與審批環節,經辦責任人要對申請擔保人進行盡職調查,董事會在決定前要掌握被擔保人資信狀況。對於有多種不良情形的,原則上不得提供擔保。公司爲子公司、參股公司提供擔保時,其他股東應按比例提供同等擔保等風險控制措施。同時,制度明確了不同情況下擔保額度預計、調劑的條件和限制,以及需提交股東會審議的擔保情形,如單筆擔保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百分之十等。

擔保合同訂立需經公司董事長或授權人員根據決議簽署,必須訂立書面合同。擔保合同應明確被擔保債權種類、金額等條款。

在擔保風險管理方面,公司財務中心爲日常管理部門,負責登記備案與註銷等工作,應加強對被擔保單位的跟蹤管理。當出現被擔保人未履行還款義務等情形時,應及時啓動反擔保追償程序。

此外,制度還規定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在擔保中的責任,若因違規和失當擔保造成損失需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等。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修訂,自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