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互控「一個出軌一個家暴」 工程師跨海爭子結果出爐
一對高薪科技業夫妻因婚姻破裂對簿公堂,雙方互控對方是婚姻破局元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對高薪科技業夫妻因婚姻破裂對簿公堂,雙方互控對方是婚姻破局元兇!男子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中國籍男子「貼臉親吻」,還阻撓他探視兒子;小美則反控阿德長期家暴,甚至曾持刀威脅「捅死她」,更在兒子面前咆哮辱罵。臺北地院家事庭審理後,判準兩人離婚,並將7歲兒子的主要監護權判給小美,父親則須按月支付1.7萬元扶養費,且須依法院裁定方式探視。此外,小美還須支付阿德近150萬元的財產差額。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對夫妻於2015年結婚,2016年生下一子,原在新竹竹北定居,後因工作遷居中國廣州。2021年9月,阿德調職南京,夫妻開始分居,感情急轉直下。
阿德指控,2021年間他在小美的筆記型電腦中發現多張她與一名中國籍男子的親密合照,包括「貼臉、倚靠胸膛、雙脣親吻」等畫面,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小美則反控,阿德早在2016年她產後不久就對她施暴,不僅將她推去撞牆,還衝進廚房拿刀威脅「捅死她」,甚至不顧她懷中抱着嬰兒,連孩子一起撞牆。
雙方對7歲兒子的監護權僵持不下。阿德主張,兩人曾簽署離婚協議書,約定由他單獨監護;但小美反駁,該協議未完成登記,不具效力,且兒子現於廣州就學適應良好,不應貿然變動環境。
法院審理時,社工訪視報告指出,母親長期擔任主要照顧者,經濟穩定,兒子對她情感依賴較深;而父親雖有探視意願,但過去會面時常遲到,甚至曾因情緒失控在兒子面前辱罵母親。法官綜合評估後,判決監護權由雙方「共同行使」,但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父親則依法院裁定方式探視,包括每月4天、寒暑假20天等。
在財產分割部分,阿德主張小美名下一戶新竹預售屋(總價1338萬元)應計入婚後財產,要求分配;小美則辯稱購屋款多來自她個人積蓄及借款。
法官認定,該預售屋屬婚後財產,但以契約價而非市價計算,扣除貸款後,雙方剩餘財產差額約298萬元,小美須支付阿德一半,即149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