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江法院“執行+慈善” 爲困難家庭點亮生活希望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瑩 通訊員 楊巧雲

“我收到司法救助金了!感謝您、感謝法院!”近日,案件困難當事人劉某收到救助款後,激動地向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人民法院表達了感謝之情。

2018年7月,黃某駕駛小型轎車碰撞到正在步行的嚴某,造成嚴某受傷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黃某駕車逃逸,後主動投案。經交警認定,黃某承擔本事故的全部責任。之後,嚴某將黃某訴至晉江法院,法院依法判決黃某賠償嚴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74萬元。2019年11月,因黃某未履行判決義務,嚴某配偶劉某作爲嚴某的法定代理人向晉江法院書面申請強制執行。

不幸的是,次月嚴某因傷重不幸離世。執行過程中,晉江法院多次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黃某的財產信息,均未查到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陷入僵局,賠償款項一直未能執行到位。

嚴某的離世讓劉某承受巨大悲痛,爲了救護嚴某,整個家庭負債累累,經濟極度困難。晉江法院瞭解到,劉某獨自撫養兩個年幼的兒子,在快遞公司上夜班,收入微薄,一家人租住在鐵皮房,生活十分艱辛。執行期間,劉某多次前往法院,表達對解決家庭經濟難題的迫切需求。瞭解到劉某的情況後,晉江法院執行局迅速行動,因其符合司法救助案件受理條件,該院決定爲其啓動救助程序。

在法院引導下,劉某等人向法院提交慈善救助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救助金額50000元。法院依照法定流程審批了劉某等人的慈善救助材料,並提交到晉江市平安行公益慈善基金會。經基金會審覈,及時發放了該筆救助款。

據瞭解,2024年以來,晉江法院運用“執行+慈善”機制,共爲18名案件困難當事人發放執行慈善救助金6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