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兄弟弒親案「重審結果出爐」 服刑逾35年可望重獲自由
▲弟弟艾瑞克(左)與哥哥萊爾(右)1992年出庭畫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1989年發生的梅南德茲(Menendez)兄弟弒親案震驚美國社會,由於案情涉及家暴與性虐,長年備受爭議與關注。如今,洛杉磯高等法院重審案件之後,於13日宣佈「減輕」兄弟倆的量刑,使得2人有機會重獲自由。
法官耶西克(Michael Jesic)在聽證會上表示,他將重新判處2人「50年徒刑至終身監禁且可假釋」。此前,兄弟倆被判處「無期徒刑且終身不得假釋」。
目前爲止,哥哥萊爾(Lyle)與弟弟艾瑞克(Erik)已經在獄中渡過35年。根據加州「青少年罪犯法」,由於案件發生時2人都不滿26歲,因此立即就有資格獲得假釋,但仍必須經過加州假釋委員會批准,預計下週舉行聽證會。
▲艾瑞克(左)和萊爾(右)已經在獄中渡過35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宣判減刑之後,萊爾和艾瑞克都發表了情緒激動的聲明。他們爲自己的行爲向家族道歉,並稱若有機會出獄,希望能與性虐受害者合作,幫助那些仍被監禁的人們。
1989年,當時年僅21歲與18歲的萊爾和艾瑞克,在位於比佛利山莊的自家豪宅裡,持槍殺害父母。他們宣稱長期遭受爸爸性侵,忍受雙親施加的身體、情感與性虐待,出於自衛纔會弒親,但仍在同年被判有罪。
美國民衆對此案看法分歧,但隨着相關書籍與紀錄片推出,許多人相信兄弟倆應該獲釋。去年10月,時任洛杉磯郡地區檢察官加斯肯(George Gascón)建議法院重審,取消「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的量刑。不過,現任檢察官霍克曼(Nathan Hochman)3月抱持相反意見,也反對法院13日的減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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