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方圓總統開講原意「制憲代表非臺灣普選」

賴清德總統昨演說談到修憲過程時說,「五五憲草或一九四六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臺灣是沒有派員參加,一直到前後七次修憲,臺灣人民纔是修憲的主體。」國民黨引國史館文件駁斥賴說法,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原意是指當年制憲代表並非經過臺灣人民普選產生。

郭雅慧指出,談到五五憲草或一九四六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當時的制憲代表僅由省參議會選任,並非由臺灣人民普選產生;一直到前後七次修憲,臺灣人民才成爲修憲的主體,所以賴總統說,「建構以臺灣爲主體的共同意識」。

郭雅慧說,就正當性而言,賴總統說七次修憲後,臺灣人民才成爲修憲的主體,建構以臺灣爲主體的共同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