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制憲代表「被欽點」?律師揭真相打臉:總統別再拗

總統賴清德。(中時資料照,姚志平攝)

總統賴清德昨(29)日舉辦「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期間他提到,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臺灣沒有派員參加,引發藍營批評,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稱,參與的臺灣代表是被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所欽點。對此,律師葉慶元揭露,臺灣有選出18位代表參加制憲大會,這些人是經臺灣省參議會投票產生、經過民意挑選,直言「總統不要再拗了」。

對賴清德稱中華民國1946年制憲時,臺灣沒有派代表,遭藍打臉一事,吳思瑤今天在立院受訪時迴應,即便1946年有派出18位臺灣代表,但那是經過陳儀欽點的臺灣代表,「臺灣是『被代表』,而不是真正能夠代表臺灣的實質參與跟實質民意。」直到真正落實臺澎金馬國民大會改選,1991年啓動7次憲改,這纔是真正的臺灣主體民主意識,並有臺灣足夠民意基礎所建構出的中華民國《憲法》,這也是總統闡述的核心要務。

葉慶元今天在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召開的記者會中表示,臺灣有選出18位代表參加制憲大會,這些人是經臺灣省參議會投票產生、經過民意挑選,而臺灣省參議會同樣有經過民主機制,其是在民國35年4月15日,在臺灣17個縣市選出30位臺灣省參議員,在之後,由這30位參議員選出制憲大會代表。

「臺灣人民是經過民主選舉程序,選出了18位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參與憲法制定」,葉慶元直言,賴清德在昨天「團結國家十講」中,「沒有臺灣人民代表參與制憲」的說法,就是一個謊言、假訊息,且這些參與的代表是經由民主程序產生,「我想總統不要再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