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奔走調解求交保 政二代顏大鈞續押2月!吸金近億有逃亡之虞
▲政二代顏大鈞遭控詐欺吸金近億元,臺南地院再裁定延押2月。(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前副市長顏純左之子顏大鈞,被控打着「政二代」名號,涉嫌以父親光環招攬投資,涉嫌向梁姓等5名被害人吸金近億元,檢方起訴移審臺南地院被裁押2月,顏大鈞以「積極與被害人和解」爲由聲請交保,臺南地院審酌後認爲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11月14日起延押2個月。
檢方起訴指出,顏大鈞明知被控利用父親顏純左曾任臺南市副市長、政商關係良好等名義取信他人,涉嫌於2021年至2023年間佯稱可投資市府重劃區、科技執法等標案,保證利息分潤,陸續詐取5名被害人共計9198萬多元,南檢另追加起訴。
南檢於2025年6月起訴移審臺南地院,臺南地院於6月18日認爲顏大鈞未居住於戶籍地,且居住於友人租屋處,曾試圖出境,若具保在外恐影響應訊配合,具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羈押原因。此外,其供詞與資金取得及證人證述存在差異,並有避重就輕之嫌,恐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羈押原因,裁定續押2月。
因續押期限將屆,臺南地院再開羈押庭,審理時顏大鈞與律師主張,在其父親協助下,已與3名被害人調解並支付現金履行條件,另2人金額較大且涉及本金利息計算複雜,希望法官准予交保,以利當面協商和解事宜。顏之律師並主張顏大鈞早先因憂遭追債而逃匿,如今積極解決債務爭議,已無逃亡動機,請求交保,以科技監控或限制住居替代羈押。
但法官審酌後指出,仍認爲顏男反覆涉犯詐欺取財罪嫌疑重大。且顏自2025年4月起失聯,6月間企圖搭機出境未果,隨後輾轉藏匿於臺南、臺中多處,顯有逃亡事實,且供述前後矛盾,與證人說法落差大,案件被害人至少5人且金額龐大,近期檢方又有追加起訴之舉,相關情節仍未釐清,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依然存在,且顏男即使續押尚未禁見,家人仍能協助與被害人洽談完成調解,法官裁定自11月14日起延長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