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吹出廢棄物問題 環團促調高光電板回收費率、建SOP

丹娜絲颱風造成光電場受損嚴重,圖爲嘉義鹿草荷包嶼滯洪池。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丹娜絲風災重創嘉義、臺南多個光電場,造成近十四萬片光電板毀損,也出現大量廢光電板堆置待處理的問題。環保團體認爲,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費不足,費率也未反映成本,回收基金遠低於處理成本,造成後端去化處理的困難,訴求調高光電板回收費率及建立嚴謹的處理機制。

光電板爭議持續延燒,儘管丹娜絲颱風受損光電場目前已全數清除,受損光電案場水域經第五次水質偵測,也無異常污染風險,然而大量的廢光電板,也暴露出清除回收量能不足,只能堆置在農地上等待處理的問題。

臺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強調,本次天災凸顯出光電場還欠缺許多層面的環境評估,甚至吹出某些地方根本不能設置光電場的問題。例如北門、七股周邊有一堆光電板,明明有很多電,但社區就是沒電,這對臺灣發展再生能源來說是非常大的設計敗筆。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指出,臺灣目前高值化處理量每月六五○噸,十三點五萬片廢棄光電板全清除就需要一五五天,若用破碎或熱熔處理時還會產生大量廢棄物。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二○二○年建立的光電板回收基金制度是一kW收一千元處理費,能源署應立即重新檢討並調高光電板的回收費用,畢竟這樣的價格在市場上連付處理費都不夠,更遑論還有拆除跟運輸的成本。

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暨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也表示,目前廢光電板暫置及回收都存在很多問題,環境部應建立明確處理方式。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迴應,產生的廢棄物如何高值化處理,後續會在總體檢報告中建立標準作業程序,目前廢清法正在修正中,修正後的公告應回收事業廢棄物將包含太陽能板和風機葉片等,以建立業者的產品責任制度。

經濟部能源署副組長顏爲緒表示,將提高光電設備的抗風規範,相關法規已完成預告,正進行法制作業。至於是否要提高回收費用,可與環境部來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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