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吹出光電回收處理困境 環團籲調高回收費率、建立處理機制
苗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陳祺忠(左起)、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與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看守臺灣協會理事長謝和霖、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記者黃義書/攝影
7月初丹娜絲風災後,嘉義、臺南多個光電場嚴重受損,造成13.5萬片,約2800公噸光電板毀損,大量廢光電板造成清除回收量能不足,只能堆置在農地上等待處理的問題。環保團體認爲,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費不足,費率也未反映成本,以及回收基金遠低於處理成本,造成後端去化處理的困難,訴求調高光電板回收費率及建立嚴謹的處理機制。
監督施政聯盟今結合北中南環保團體看守臺灣協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臺南社大環境小組,針對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費不足及後端去化處理的困難等召開記者會。
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暨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指出,在欠缺環評審查機制下,多年來光電場蓋在生態敏感區包括農地、山坡地、溼地、海邊的問題早已遭到各界詬病,尤其此次在丹娜絲颱風16級強風下,破損及破碎的光電板可能造成土壤或水污染。目前暫置及回收都存在很多問題,環境部應建立廢光電板的明確處理方式,避免製造更多環境問題。
臺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強調,本次天災凸顯出光電場還欠缺許多層面的環境評估,包括當初的設置考量不足,對應後端處理、災後應對處理機制、政府管理機制,以及面對極端氣候機制都要重新評估,這次風災甚至吹出某些地方根本不能設置光電場的問題。而北門、七股周邊有一堆光電板,明明有很多電,但社區就是沒電,這對臺灣發展再生能源來說是非常大的設計敗筆。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指出,臺灣目前高值化處理量每月650噸,13.5萬片廢棄光電板全清除完需要155天,若用破碎或熱熔處理時會產生大量廢棄物,末端如何控管會是問題,但環境部擔心未高值化處理影響國人對光電信心,過度強調高值化處理是有問題的。
此外,光電板每公斤處理費25元,1kw需要1953元處理費;每公斤處理費30元時,1kw需要2343元處理費,2020年建立的光電板回收基金制度是1kw收1000元處理費,且分10年期繳,明顯不足。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能源署應立即重新檢討並調高光電板每kw1000元的回收費用,實況是這樣的價格在市場上連付處理費都不夠,更別說還有拆除跟運輸的成本,而且若是光電板像此次遇到風災,扭曲到無法順利自動化拆解,就還要加上人工拆解的成本,若無法順利拆解走高值化回收再利用,傳統破碎的方式再利用的價值就會更低,處理成本相對更高,就會更加頻繁發生棄置的事件,促請環境部制定「現場破碎作業指引」。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迴應,產生的廢棄物如何高值化處理,環境部會在總體檢報告中建立SOP,廢清法目前正在修正中,修正後的公告應回收事業廢棄物將包含太陽能板和風機葉片等,以建立業者的產品責任制度,希望今年就能送至行政院審議。
林健三強調,這次因風災產生破損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上都不會用到光電板回收基金,因爲業者負有清除的責任。全臺每個月的高值化處理量能約1800噸,會盡速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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