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狂打電話騷擾前女友 男違家暴令還辯誤撥…法官不信判拘役55天
陳男與一名女友分手後仍常打電話騷擾前女友,前女友不堪其擾聲請保護令獲准,陳男收到保護令後,仍接連打了34通電話騷擾對方,多爲清晨時段撥打。示意圖/AI生成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陳男與某女曾爲男女朋友,去年7月基隆地方法院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裁定陳男不得對某女友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爲,且不得對前女友爲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的聯絡行爲,保護令有效期間爲1年。
法官指出,陳男在去年7月收到保護令,仍違反保護令多次致電某女,造成她精神上備感受騷擾。法官查出陳男某門號通話紀錄明細,該門號於保護令核發前即撥打數百通電話騷擾告訴人,保護令核發後仍有34通電話撥打至告訴人的門號。
陳男矢口否認有電話騷擾行爲,他辯稱他真的沒有印象,沒有故意要打給她,如果有的話可能是誤撥,她不知道該門號,他未使用該門號。但法官說,陳男在覈發保護令前即多次以該門號致電告訴人,保護令核發後仍多次致電告訴人,且多爲清晨時,難認是誤撥。
陳男請求法官給予緩刑,但法官表示,考量告訴人身心所受傷害及陳男對於法益的侵害程度,爲確保陳男能記取教訓,注意遵守法律,認爲沒有暫不執行刑罰的理由。綜合考量陳男坦承犯行並表悔悟,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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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分手仍狂電前女友騷擾違家暴令,辯誤撥法官不信,判拘役55天。記者遊明煌/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