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保護令!他騙鎖匠開門闖前女友住處「剪破衣服」 法官就判拘役50天
曹姓男子不顧法院核發保護令,命他遠離前女友住處至少50公尺,用屋內貓咪有狀況,他忘記帶鑰匙,騙鎖匠協助開鎖後進屋,剪破前女友的衣服。法官審理後,依違反保護令罪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曹男的前女友聲請保護令,法官去年7月29日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裁定曹男不得對前友友實施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不得對前女友有騷擾行爲,並應遠離前女友的居住處、工作場所至少50公尺,保護令有效期間爲2年。
曹男明知保護令內容,去年10月25日上午10時許,對不知情的陳姓鎖匠佯稱,家裡的貓咪生病,而他又忘記帶鑰匙,鎖匠誤信後,開啓曹男前女友住處的開啓。
曹男進屋後,用剪刀剪開前女友1件衣服的肩線,導致無法穿着。曹男的前女友回家時,鄰居告知有人進入她家,後來又看到衣服毀損提告。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起訴曹男涉嫌侵入住宅、毀損及違反保護令罪,並因屬單一犯意觸犯數罪,爲想像競合犯,請法官從重以違反保護令罪嫌處斷。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指出,曹男爲智識正常成年人,自當知道人際衝突應依理性平和方式解決。曹男無視法院依法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效力,更故意違反,行爲不當,不應輕縱。念其犯後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參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前無犯罪紀錄、對被害人危害程度暨教育程度、經濟狀況等情狀,判處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曹男違反保護令命他遠離前女友住處至少50公尺規定,騙鎖師開鎖後進屋,持剪刀剪破前女友的衣服。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依違反保護令罪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聯合報資料照